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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出人意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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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 出人意料判决 (第3/3页)

给两姐妹共同做生意的,如今姐姐成了打工仔,妹妹一个人成了老板,那么当时姐姐的买房款,确实有很多可疑之处。

    法官问到,“证人请仔细看看,原告和被告是否都是你的亲生女儿?”

    “是的,都是亲生女儿。”

    “那为何你们只为小女儿投资,大女儿却只是打工的?”

    “老大从小便欺压小妹,我们两口子也是担心她再受到姐姐欺压。想多给她一点关照。”

    姐姐当场哭成泪人,自己的父母怎么会如此偏袒妹妹,简直胡说八道,颠三倒四,小时候自己对妹妹总是呵护有加,从未曾对她有过欺压之事。

    狼叔当庭提出反驳,最终法院宣判,在没有其他证人证言和证据之下,当庭父母的证言有效,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法院认为此案件是父母借大女儿的名义购买的房子,父母既然认为房子是小女儿的,作为更公允的判决,本庭宣判:房子归姐妹俩人一人一半。

    走出法院,王律师春光满面,笑盈盈的走上前主动与狼叔握手,狼叔一直纳闷,怎么也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狼叔输给了王律师,王律师深信一句话:“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

    王律师为了此案件,不仅多次出没此法院,更是在当事人父母面前做了无数次思想工作,起初,父母是不同意出庭做伪证的,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

    可是,当王律师告诉两位老人,自己的小女儿因为对大女儿有实施暴力,很可能判刑,两位老人不懂法律,听到这些,他们按耐不住了,他们是半身已经入土的人,不愿自己离开人世时,小女儿还关在狱里,一番思想斗争过后,想想老两口出庭作证,大女儿顶多损失一笔钱财,只要小女儿不用进监狱,这也划算。

    所以,便有了两位老人出庭作证,其实,两位老人不知道,自己的大女儿心底善良,不会起诉自己的妹妹对自己施暴等行为,并且她多次嘱咐胡朗律师,一定不要提及妹妹威胁、恐吓、施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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