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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出人意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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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 出人意料判决 (第2/3页)

为其辩护,这场官司好像所有人都看到了判决结果。

    另一方的辩护人是王超律师,王超律师是胡朗的大学同学,曾经二人读书时都是学校的佼佼者,苗苗曾经与王超律师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候苗苗还在公司办公室做业务员,有一次王律师同狼叔有约,顺路陪同胡朗去苗苗公司取过文件。

    苗苗记得王律师圆润的脸上,总是挂着一幅和蔼可亲的微笑,言语温和婉转,微胖的王超律师看上去温和而老实,那时候的胡朗倒像个痞子,所以当时那一面之缘给苗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苗苗昨晚听狼叔提起此事时,她睁大了眼,诧异地问:“是上次和你一起来的王律师吗?”

    狼叔答道:“是的。我和他是大学同学,感情很好,那天他是顺路陪我去你们公司的。”

    苗苗说:“好朋友却要成为对手对簿公堂,那你打算怎么办?”

    狼叔无奈地耸耸肩,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呗,这不是第一次同他对簿公堂。”

    … …

    狼叔与王律师二人在公堂之上经历一番激烈的辩驳,当狼叔以为胜券在握时,王律师却说需要传唤证人,证人?狼叔和她的当事人颇感意外,狼叔曾经确认过多次,此事无一证人,而今的证人会是谁呢?

    他们回头,只见两位老人相互搀扶着向证人席走来,这两位老人不是别人,正是这两姐妹的父母,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两位老人,两位老人满目疮痍,老泪横流。

    老奶奶带着哭腔,“那房子应该属于小女儿的,虽然是以大女儿的名字购买,可是,当年大女儿刚踏出校园一两年,当时市场的工资和房价都是可以查询,她是买不起房子的。当年大女儿只是给小女儿打工,小女儿才是真正的老板,小女儿做生意的第一笔启动资金,都是老两口出的。”

    这一番证人证言,让在场的所有人傻眼,两位老人的大女儿和狼叔更是傻眼,这两位老人明明曾经说过,是老两口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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