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选择与冲突 (第3/3页)
于沈航,显然对丁齐也有了依赖性期待,希望丁齐能在咨询室外对自己负有更多的责任。花了六百块钱、进行了一次心理咨询,就想解决人生困惑,问题从此有了着落,这是不切实际的,什么专家也不可能做到。
这恰恰是沈航需要改变的心态,丁齐已经提供了具体的方案,但还需要沈航回去后自己解决。而丁齐有一种感觉,在明确拒绝了沈航的这个要求后,无论咨询效果如何,沈航都不会再来找他了。
其实在每一次心理咨询结束后,丁齐都会有一个判断,这位求助者还会不会再来?而这种判断几乎是百分之百准确!
沈航走出心理健康中心时,抬头望向下午五点半斜射的阳光,稍觉有些刺眼,仅仅是经过了一个小时左右的心理咨询,莫名竟有恍如隔世之感。在走进心理咨询室之前,他也没有想到竟会是这样一种结果。
明明是两个对象该选择谁的问题,结果却领了一门功课回来,每天中午都自主完成外卖点餐,并在这个过程中做记录,分析自己的感受与想法……
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可是丁齐并没有走,他到了楼上的办公室。咨询室并不是办公室,他在精神科有一张办公桌和一个存放资料的文件柜。丁齐坐在办公桌前,又在想给田琦做精神鉴定的事情,出结果就在今天下午。
在同一栋楼的另一个房间里,刘丰教授面色凝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此时的字迹非常工整,是一笔一画写上去的,每一笔都很专注认真,丝毫不潦草,和平常在办公文件上的圈阅签名不太一样。
原定的三名鉴定人之一,资历最浅的丁齐被换了。其实按照规定,有两名鉴定人也可以完成鉴定程序,但有关领导很重视这个案子,刘丰“决定”撤换丁齐,也是以其资历尚浅、工作经验不足为理由,所以还是由三名鉴定人共同完成鉴定。
那么在这一领域,谁的资历最丰、最有权威呢,当然就是刘丰了。就算刘丰本人不想上,有关领导也会让他上的,这个案子潜在的影响可能会很大,鉴定必须具有绝对的权威性,由刘丰这位大专家主持最好不过,这样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非议。
正如丁齐先前所料,这次鉴定本身并不复杂,结果已经出来了:犯罪嫌疑人田琦患有妄想型精神障碍,在案发时无自知力,不能辨认与控制自己的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鉴于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且已造成了严重后果,应接受强制医疗。
也许后面这句话才是重点吧,刘丰不仅给出了鉴定结论,还给法官提出了很明确的意见。不是常见的“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而是“社会危害性极大”,也不是大多数情况下的“建议接受强制医疗”,而是直接写了“应接受强制医疗”。
所谓强制医疗,按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理解,就是强制性地关进精神病院里。在鉴定人的职责范围内,刘丰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结论很明确,看来田琦这次又会逃过刑事处罚,坐在刘丰左侧的卢澈觉得空气有点闷,感觉呼吸不畅,好像有什么东西憋在心里让他很愤懑,但在这种场合又无从发泄。
卢澈并不是学院派出身的专家,他三十年前从警校毕业,中专学历,加入了公安干警队伍。他刚开始是干刑警的,读在职成人教育,先后取得了大专、本科学历,后来又接受公派培训,二十年前成为了一名法医,五年前取得了司法鉴定人资质,今年刚满五十岁。
卢澈是从业三十年的老刑侦了,半辈子几乎都在和刑事案件打交道,侦破案情、抓获罪犯,曾多次立功受奖。他早年脾气火爆,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不能容忍任何一名凶残的罪犯逃脱,现在年纪大了,看起来脾气好多了,可仍有一颗嫉恶如仇的心。
方才出最后的鉴定结果之前,卢澈内心深处甚至莫名有一种幻想,希望刘丰做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以刘丰的身份以及专业水平,只要他给出了鉴定结果,那就是权威性的结论。
但这只是一闪念而已,卢澈也清楚这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妄想。从专业的角度,这个鉴定结果其实没有什么好质疑的,他自己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见刘丰已经签名了,卢澈也板着脸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虽然很不甘心,但再不甘心也只能这样。
坐在刘丰右侧的另一位鉴定专家钟大方,也接着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脸上看不出有什么表情。钟大方是今天三位鉴定专家中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好像只是来做个陪衬,假如没有撤换鉴定人的事,原本这个角色应该是属于丁齐的。
钟大方今年四十出头,正当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是境湖大学附属医院心理健康中心的副主任,而主任由刘丰兼任。钟大方是原境湖医学院毕业的,读本科时刘丰就是他的老师,论起来他也是丁齐的师兄。
其实卢澈当年在岗接受职业培训时,也上过刘丰讲的课,主要科目是犯罪心理学以及精神鉴定。在境湖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心理学以及精神病学领域的业务骨干,很多人拐弯抹角都能与刘丰搭上关系,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权威。
刘丰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以及它代表的权威性与专业性,尤其是在这种场合所负的责任。他也能察觉到卢澈此刻的心情,很清楚对方的内心冲突。就算有内心冲突,也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同时意味着承担起责任,每个人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