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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大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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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大案始末 (第3/3页)

行踪。

    根据王春宝的交代,办案人员分别于8月14日在许昌拘捕了徐广山,8月16日在萧县拘捕了张祖民、周方田,8月18日在太康拘捕了李合庄、王建国。只是主犯之一的刘坤玉却一直没有抓到。经过审讯,楚王山汉墓群被盗案件已经基本水落石出。

    据犯罪分子交代,早在1995、1996年间,盗墓惯犯刘坤玉、徐广山通过家住萧县沈庄矿的陈明祥,了解到徐州的楚王山有汉墓,然后他们又找到盗墓经验丰富的王春宝作为“技术员”,先后到楚王山实地勘察,并到狮子山楚王陵观察墓室结构。1996年10月,王春宝、刘坤玉等纠集了六个人到郑州李合庄家商量,并制定了详细的盗墓计划。1996年底,刘坤玉、李合庄、耿双河各出资一万元,由熟悉情况的陈明祥安排食宿,从河南、山西、安徽共召集了19个人。这伙人聚集在萧县沈庄矿,买好铁锨、镐、编织袋、手电筒等作案工具,开始了昼伏夜出的盗墓活动。王春宝凭借多年的盗墓经验,准确的从山顶垂直向下打下了盗洞。他们每天夜间八九点钟乘坐陈明祥安排的机动三轮车出发,直到凌晨四五点钟返回。七八天后,他们挖到了耳室,从中取走了碗、罐等20余件铜器,其中就包括那盏价值连城的九枝灯。第二天,刘坤玉等租了一辆出租车,赶到安徽桐城,找了一个文物贩子,以25万的价格将九枝灯出手。回来后,他们却告诉同伙只卖了18万,每人分8000元,引起了同伙的猜疑和不满。又干了几天后,这伙人发现盗洞口被人动过,就不敢挖了,决定暂时“收队”。

    第一次盗墓尝到甜头后,王春宝、李合庄觉得这座墓有利可图,决定等风头过后继续再挖。但由于第一次的分赃不均,他们各怀鬼胎,都想甩开对方单干。1997年年初,陈明祥打电话通知李合庄、徐广山,认为时机已到,可以再干。当李合庄、徐广山又纠集九个人到萧县准备再盗时,却发现王春宝带着一个愿意出资的北京文物贩子也来到了萧县。双方都认为人数太多,不好分赃,而且楚王山周围有人看墓,行动太危险,所以双方都没干成。

    到了1997年6月,徐广山又找到了王者官等一伙山东人,再次来到楚王山。这次,他们采取打洞入室的方法,用洛阳铲打出洞眼,用炸药炸出盗洞进入,并用炸药炸开塞石,进入了一号墓的主墓室。由于墓室基顶有两个洞,所以他们推测此墓在古代可能已被盗过两次,他们只在墓室里拣到200多片玉片。

    由于没捞到什么大油水,山东的王者官一伙并不满意,在王春宝、李合庄等人被捕后,1998年2月,他们又两次到徐州境内踩点、查看地形。在集资4800元后,他们准备了40公斤炸药、雷管、起 暴 器、猎枪等工具,再次到徐州盗墓。1998年3月4日,当他们包乘两辆出租车,携带工具,经过三环路南岗卡口时,被值班民警查获。

    经过公安、检察机关的侦破调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春宝死刑,徐广山死刑,李合庄无期,王者官等十年以上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这是建国以来,我市因盗墓而判处的第一例死刑,同时,也是量刑最重、人数最多的一次。而当时漏网的刘坤玉改名换姓,在河南承包高速公路工程时,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9月18日,被法院判处死缓。

    无价之宝   流落海外

    楚王山盗墓案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和被盗的九枝灯有密切的关系。这九枝灯到底是什么模样呢?据犯罪分子交代:“九枝灯重约七八十斤,底座有1寸厚,像一个倒扣的脸盆,一根长约1、2米的铜管与底座相连,铜管上发了九根叉,每根叉上又挂着一个平底大口的铜碗。”

    据考古人员介绍,九枝灯,俗称“摇钱树”,这盏九枝灯后被国家文物部门确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国际刑警组织的有关人士介绍,该灯在香港被人以500万的高价买走,目前流失在加拿大。

    背景资料:

    关于楚王山汉墓群,史籍的记载几乎众口一词,都认为是西汉早期楚元王刘交的家族墓地。特别是郦道元、刘昭生活的时期距汉代灭亡仅有三百年左右的时间,且据刘宋傅亮《修楚王山墓教》的记载,直到刘宋时期,尚有守陵户五家,经常洒扫陵墓,依时祭奠,而刘宋距萧梁更是仅有百年时间,其记载的可信度应是比较高的。一号墓的形制结构及陪葬器物也明显的反映汉初的特征。

    楚王山汉墓群墓葬的封土均呈覆斗形,明显的受到了长安帝陵的影响;不仅一号、二号主墓葬规模宏大,而且三号、四号陪葬墓的规模也很大,这在其它楚王陵墓中是非常少见的,非元王刘交(汉高祖刘邦的同父异母弟)的地位所不能及。二号墓从其位置及规模看,应为元王后的陵墓。三、四号墓位置较远,且墓葬规模较一、二号墓要小的多,应为陪葬墓,其身份或为亲属或为近臣,但身份、地位都应比较高。

    策划 马志仁 采写 耿建军  李琳 甘晓妹

    新闻出处:彭城晚报

    新闻作者:彭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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