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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大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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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大案始末 (第2/3页)

定立即封堵洞口,以石块和水泥将盗洞完全封死。为确保安全,还决定聘用两名兼职文物管理员,专门负责墓区的看守,每天对墓葬进行巡视。

    至此,这次盗墓案暂时告一段落。但意想不到的是,时隔半年,一号墓再次被盗。

    再次被盗 墓室遭劫

    1997年夏天,徐州市遭遇了特大暴雨的袭击。7月18日早晨,在一场大雨过后,一村民到楚王山上采集地皮,发现一号墓墓道上被大雨冲出了一个下陷的圆洞,怀疑可能是盗洞,遂告知了两名文物管理员。二人到现场后,发现洞内有化肥袋,确认为盗洞。至此,楚王山汉墓群再次被盗。

    据群众反映,7月上旬,村中就有一号墓再次被盗的传言,案发前,也经常看到有陌生人在楚王山上活动,推测可能与盗墓有关。

    此次盗洞位于第一次盗洞西1.8米处,洞口很小,呈圆形,直径仅0.45米,以蛇皮袋装土进行封闭,上部覆土并进行伪装,极具隐蔽性。在此之前,有关人员曾多次到现场进行查看,均未发现。盗洞先向下,然后西斜向下,再垂直向下,总深度约14米。由于盗洞很小,人在洞内根本没有回旋的余地,甚至不能屈膝。曾经有一名民警想下到洞内,由于身材较魁梧,被卡在洞中,无法转身,上不能上,下不能下,处境十分尴尬。由此可见盗洞之小,盗墓分子根本无法人工挖土。当时根据盗洞的大小、形状及四周土质情况,推断盗洞可能是用炸药炸出的,后通过盗洞内发现的钢质探铲套管(用作探铲柄)及炸药印证了这一推测。(探铲又称“洛阳铲”,为解放前洛阳地方的盗墓者发明,其是用铲头带出墓土,通过分析土质了解墓葬情况。)盗墓者先用洛阳铲打出探孔,然后在探孔内装炸药,炸药爆炸后,将土向四周挤压而形成空间通道。这种方法既节约了时间,又不需将盗洞内土运出洞外,增强了隐蔽性。

    有了第一次工作的经验,这次由专业人员直接进洞。由于盗洞很小,进洞人员无法直接用力,遂用绳索系于腰间,在洞上用人工拉绳,将人放进或拉出。进洞以后,发现该盗洞直接与第一次的横向盗洞相连,两次盗掘显系同一伙人所为。盗洞竖井底部有盗墓者遗留的十余管炸药。顺着盗洞向西到达甬道口后,发现甬道已被炸开了一个宽约1米、高约0.5米的过洞,过洞上部的塞石悬在空中,以截断的枕木支撑着。由于洞内光线不足,且时间仓促,枕木顶的都不是很牢固,斜立着,给人以随时都会倒塌的感觉。该过洞长约4米(实际上就是甬道的长度),西通主墓室。主墓室高大气派,但由于甬道过洞位置太高,距主墓室底部足有三、四米高,人员下去十分不便。为保证安全,先找来煤矿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悬着的甬道塞石进行重新支撑加固,然后悬挂软梯,由一名专业人员和一名公安干警一起下到主墓室。主墓室内除西南部因淤土较厚而保持原状外,其余地方基本上都被翻动过。洞内有很厚的朽木灰,未见有陪葬品。

    在了解了盗洞的有关情况、墓葬结构及收集了盗墓分子留下的有关犯罪证据后,有关部门迅速将盗洞封死,并在盗洞周围的地表镶上石块。

    千里追踪 抓获罪犯

    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楚王山汉墓群,在半年的时间里两次被盗,引起了人们极大的震惊。有关领导要求集中力量,迅速破案,将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并追缴被盗的文物。铜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了此案的侦破工作。专案组夜以继日,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基本搞清了案情,抓获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春宝、徐广山、李合庄等十余人,并于1999年4月12日将案件报送至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其实,早在犯罪分子第一次盗墓之后,我市有关部门通过现场勘查,已经推测作案人员应该是徐州周边地区,如安徽、河南等地的盗墓惯犯。可是由于这些盗墓分子经常来无影、去无踪,很少有固定居住点,所以虽然办案人员长期追踪调查,案件侦破工作仍无突破性进展。

    终于,一个匿名电话,打破了此次案件的重重谜团。来电话的是一个操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他清楚地告诉办案人员,有人从楚王山汉墓里偷了很多文物,其中有一盏九枝灯是无价之宝。盗墓的是山西侯马的王春宝、河南许昌的徐广山、河南商水的李合庄等人。这些人平时居无定所,但是,王春宝的弟弟两个月之后结婚,这些人到时都要到侯马去参加婚礼。

    这个电话为侦破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办案人员分析,打电话的可能正是盗墓团伙中的一人,由于分赃不均、心怀不满,才向公安机关告密。于是,办案人员日夜兼程,迅速赶到山西侯马,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当地公安机关介绍,平时想找到王春宝很难,巧合的是,现在侯马公安机关却正因为一个小案件追捕他,而王春宝也准备到公安部门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为了守株待兔,侯马公安配合我市办案人员封锁消息。1997年8月11日,在王春宝投案自首的现场,办案人员突然出现,将其拘捕。在审讯中,王春宝对其罪行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团伙其他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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