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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汉蒙八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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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汉蒙八旗资料 (第2/3页)

和行营兵两部分。

    无甲兵在此时常以步兵指代,为自由民身份的参战壮丁,无甲并非说无甲胄兵械,而是指并非披甲兵,参战多以自愿为原则,此时的满洲人往往以“抢西边”为人生目标,征战抢掠**较强。同时,每牛录出甲若干,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即后金基本以每牛录出甲数分配抢掠所得,不是想当披甲就一定能成为披甲。

    无甲兵出战,获得的赏赐也不如披甲兵。厮卒(满语kutule,音译库图勒,也称厮役、跟役),也就是由奴仆担任的辅兵,将领、护军有较多厮卒,但行营兵并非全部都有厮卒,无甲兵则基本无厮卒跟随。但总体而言,厮卒与披甲兵的比例应达1:1。

    汉八旗:

    清太祖野猪皮将降服的汉人编成十六个佐领,隶满洲八旗。明崇祯四年(1631),皇太极为平衡八旗旗主诸贝勒的军事势力,

    以汉人精于火器,拨出汉人别置一军,名“乌真超哈”(“乌真”,汉语“重”的意思,“超哈”,汉语“兵”或“军”的意思),佟养性为昂邦章京(总管)。

    十年分为二旗,石廷柱为左翼一旗固山额真(见都统)、马光远为右翼一旗固山额真。

    十二年分为四旗,石廷柱、马光远、王世选、巴颜为固山额真。

    十五年增编为八旗,以祖泽润、刘之源、吴守进、金砺、佟图赖、石廷柱、巴颜、李国翰为固山额真,计一百二十九个佐领,两万四千五百人。

    进关后,因形势剧变,陆续编进了新投降和改编的汉人官兵,发展为二百七十个佐领,兵额两万人。编制扩大一倍多,兵额却少于初建。

    官多兵少,体现了笼络汉降官的政策。康熙中期以后,为加强对其控制,参领以上员缺,每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补授。

    蒙八旗:

    明神宗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5年),野猪皮正式建立起八旗制度后,经过20年的发展,八旗中已拥有了许多蒙古族兵丁,

    他们先被编入“蒙古牛录”,后又被称为蒙古左营和右营。皇太极即位后,

    为充分利用蒙古族之武力,决定将蒙古兵丁从满洲八旗中分出,另外成立“八旗蒙古”。清太宗天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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