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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许大茂事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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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五章 许大茂事发了 (第2/3页)

  都不用回到后世,他即使在1964年,许大茂都已经是一位非常合格的海王了。

    合法妻子秦京茹,外室白寡妇,还有梁招娣,薛红梅。

    这他特么还不算他下乡放映时候打野,光目前已知的就有4个女人了,而且是同时共存的,这许大茂绝对是男人中的战斗机了!

    薛红梅大概是个刚烈性子,或者没有被许大茂的花言巧语哄骗住,又或者交换的价值她觉得不满意,再或者受到了什么外力的推手。

    总之她实名告发了许大茂,而且还不是厂保卫科,人家直接报的派出所。

    时间,地点,过程,许大茂的身体特征,还有许大茂衣服上的一粒衣扣。

    当面对质,许大茂居然还想耍无赖,他很清楚,耍流氓和(通)奸或者(嫖)娼是有巨大区别的。

    他还反咬一口,说是薛红梅主动勾引她的,事后还向他索要财物。

    而且还说得义正言辞,口吐莲花一般,反告薛红梅勒索。

    民警能听他这个半法盲放屁吗?

    勾引又不犯罪,但是强*可是重罪。

    女性在侵犯案件中,事实成立的情况下,会被认定是不具备主动作案能力的一方,所有只要发生了具体的身体事实,这时候只要女方状告,警方就会受理,而且基本告能赢。

    除非有人证或者长期保持关系,另当别论。

    当然如果收钱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过薛红梅是第一次和许大茂,平时没有劣迹,而且关于收钱她说是事后许大茂强塞给她的封口费。

    遇到这种情况,许大茂基本上就输了,就算是打官司他都赢不了。

    你像梁招娣或者白寡妇想告他那就不行,顶多算是通*,不能算强*,因为远远不止一次。

    顶多是拘留丢工作,想入刑很费劲。

    许大茂这会已经傻眼了,薛红梅为啥这么虎啊?

    自己的名声都不要了?一定要和自己同归于尽吗?

    许大茂也是个聪明人,他一般都会对小寡妇下手,事后都会主动给点财物,这样对方或者碍于自己的名声,或者看在财物的面子上,都不会告他。

    所以这么好几年他一直都是相安无事的。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尤其是还有隐形的大手在后边推动着,他就是想不出事都难。

    以为这就完了?郝山河敢说唱戏的事,能这么轻易的就结束了?

    薛红梅走了。

    许大茂却被继续提审,他的事可多了。

    婚内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通*罪名。

    白寡妇家可是投机倒把的窝点,现在许大茂也涉嫌参与投机倒把。

    还有涉嫌行贿受贿。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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