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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不能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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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章 不能无罪释放 (第2/3页)

是什么,我们都可以肯定死者对兰娟的婚内强迫行为是绝对成立,按照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面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负刑事责任。”

    “可是薛律师说兰娟属于蓄意谋杀,故意激怒醉酒的死者。”

    “醉鬼的情绪本来就不稳定,何来激怒一说?你走夜路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带了一把弹簧刀,结果遇到一个醉鬼要对你进行不法侵害,你把他捅死了,这叫谋杀吗?”

    明辞犀利的反驳,让一众记者无法接招。

    而观看直播的群众,也终于明白薛仲英为死者的狡辩是多么的牵强。

    【我去,这个薛仲英还是人吗?】

    【她就是想证明自己没错,所以牺牲无辜的人。】

    【真是大无语,这种人也配做律师?】

    【简直给首都大学丢脸!】

    薛仲英也到了,听到了明辞的采访。

    她朝明辞这边走过来,“学姐,你这个比喻并不恰当。走夜路本来就不安全,可是自己家有什么不安全的?

    正常人会在走夜路带防身的东西,可是不会在卧室放菜刀。”

    “你可以代表所有正常人吗?”

    明辞讥讽地看向她,“别用你狭隘的世界观去看待所有人,我就见过一个人,戒备心特别强,会在枕头下面放匕首。”

    薛仲英神色一僵,只能说道,“那就等开庭再说吧。”

    两人避开这些记者,先进了法院。

    开庭之后,警察局的人先陈述了案件详情。

    双方律师陈述自己的看法。

    随后,警察带来了死者的赌友。

    “我从来没和兰娟发生过关系,我问他要债的时候,他说过拿他老婆来抵债,但是我给拒绝了,这种缺德事哪里能干啊?”

    不管法官和明辞如何询问,赌友都不承认这件事。

    表示死者只是提过这样的建议,但是还没来得及实施。

    薛仲英说道,“我认为兰娟从他人口中得知丈夫的想法,故意将刀具藏在卧室,并且激怒他实施报复。”

    “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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