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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狼熬仲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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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狼熬仲翔 (第1/3页)

    两人一起下了楼,费云海把大伙都召集了起来,一一的为麟宇介绍。这也算是麟宇融入疾风佣兵团的第一步。

    接下来的日子里,麟宇渐渐的跟大家熟络了起来,他们一起执行了一次护送任务,任务中麟宇展现出自己的麒麟光影,救下了两名老团员。自那以后,麟宇算是彻底的融入进去。

    ……

    一晃半年的时间悄然而逝。多次的执行任务,加上日常的修炼,使得麟宇的修为已经达到剑灵初期的巅峰,距离突破中期只差一个合适的契机!半年的相处,麟宇发现疾风佣兵团的成员们互相之间的感情都很好,甚至愿意为彼此献出生命。

    “是了,经历那么大的变故还能留下的,怎能感情不深呢?”坐在酒馆一层角落的麟宇,望着几个一起喝酒的伙计,暗自出神。他想到了梦瑶,不知道那丫头怎么样了,朱雀一族能把她救出来吗?

    “云裳醒了吗?希望麒麟王前辈能把她救活。”

    “一个人在这嘀咕什么呢?”

    正在麟宇出神的时候,一条健壮的手臂跨在了他的肩上。

    “厚土大叔,没什么,想起一些人,一些事,有点感慨。”

    “年纪轻轻的有啥好感慨的,像你这种年纪就不要成天胡思乱想,脚踏实地的修炼,默默的多学点东西比什么都强。看看我们几个老东西,到了这份光景,再想提升都难了!”

    被称为厚土大叔的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名为李厚土,今年有六十五岁了,武灵后期,身体壮硕,满身的疤痕映照出他这些年的经历。

    “额,对了你小子是个剑修吧?我咋没见你出过剑呢?”

    “师门的规矩,轻易不出剑的……”这自然是麟宇瞎编的。因为麒麟剑的材质太过特殊,所以不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自然不想展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至于紫晶麒麟那就更是不能用了,帝剑出世,必会引得大陆动荡!

    “出剑必见血是吧?真是该死的破规矩!不理你了,接着发呆吧,老子喝酒去喽。”

    麟宇尴尬的笑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别喝了,都来三楼开会,老李,把门关上。”费云海的声音传来,人就站在台阶上。

    本来懒懒散散的众人,一听要开会,迅速地收拾一下就向二楼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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