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以后要做神棍 (第3/3页)
又不屑道丛林里的勇士都是用木矛对付大猛兽的,就算不用矛,用弱弓毒箭把它射伤毒死就行了,何必费劲用硬弓?
巫归听的直摇头。
用弱弓毒箭也不是不行,可他们这次是冒险,不是打猎,要对付的都是突然跑出来袭击人类的猛兽,哪里等得及猛兽慢慢毒发?必须要用硬弓一击致命!
或许是文明社会之人受到过先进枪械的影响,巫归希望能用远程武器对付敌人,尽量避免危险的近身战斗。可是丛林里的土著却不这么想,他们都很勇敢,认为近身战斗更能彰显自己的勇猛无畏,猪大肠也是这样的心思。
巫归才不会像他们那么愚蠢,命比名声重要的多。他也懒得理会装比的猪大肠,收好了弓箭,带着几个人继续逛市场。
又换到了制作精良的石匕、石斧、石矛、麻绳、皮袋、水壶、火石、食盐等物,物资总算凑够了。
嫘织家家人付了账后就带着东西送去巫归家,猪大肠说要到家里去一趟,巫归也是闲着,便跟他一起过去。
猪家在村子边缘远离核心位置的地方,二人在树上上上下下绕来绕去,走了半个多小时,总算到了猪家的领地。
这里却是难得的一块宽敞地面。放眼望去,只见水面和树林包围之下有一块空阔的高地,上面放养着三四百只大大小小的半驯化野猪。几排木屋立在中央,沿着高地边缘是一圈用荆棘树枝胡乱堆积而成的栅栏,虽然杂乱,但其实非常结实,野猪难以破口逃跑。
这就是猪家的养猪场。
猪家规模不大,只有二十几口人,他们家的主业便是养猪,索性就以猪为姓。因为养猪需要的场地太大,树上不好建猪场,他们便在村子下方沼泽地的水浅处,用树木芦苇杂草等物硬生生填出来一块高地来,建立了的自己家的地盘。
丛林里不缺食物,人们不会饿肚子,但是像野猪这样的大型动物的肉,却也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得花费时间冒险去猎才行。
相对而言,饲养它们就方便多了,成本也很低廉,只要管理好猪群,食物什么的,根本就不用人操心。久而久之,便有了猪家这样专门驯养家畜的家族。
猪家饲养的野猪经过不知多少代的改良,已经和普通野猪有了很大的区别。它们更温顺,肥肉更多,口感比野猪好多了,人们都爱吃这种驯养猪肉。
现在整个部落都吃猪家提供的猪肉,还有一大部分外销到其他部落。猪家因此也富裕了起来,要不是人口太少,他们家也足以成为部落里的大家族之一。
这些日子一直在树上活动,猛地下到地面上来,巫归感到不适,不过人类到底是地面生物,很快就习惯了。
二人踏着猪家用树枝在泥地里铺设的道路,一步一陷的往高地上走,刚到高地下方,就听一群狗在狂吠。
巫归抬头一看,看到高地上出现了一大群恶狗,那些恶狗的个头虽然不大,但是样子比狼还凶猛,一个个都呲着牙,想要扑来撕咬的样子。
巫归吃了一惊,这是狼还是狗?
猪大肠却欣喜的往前跑了几步叫道:“大黄、二黑,三毛、四白……我回来了,你们是来迎接我的吗?”
“汪汪汪!”狗群认出了猪大肠,叫了一声,争先恐后的向二人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