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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新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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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一章 新漫画 (第3/3页)

行本收入。

    之前和清水玲子谈判,李朗宁可放弃动画版权,也要争取影视和周边版权,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当然,能够保留所有版权肯定是最好的,但人不能把事情做绝了。

    李朗现在也不敢公然和杂志社叫板,在清水玲子的强烈要求下放弃了动画版权,保留了最有价值的版权。

    李朗保留了大部分版权,并不是说杂志社一点利益都没有。

    李朗保留漫画版权,拥有版权利益百分之七十的分成。

    杂志社只想有百分之三十的利益分成。

    人不能把所有好处都占了,你吃肉,也得让人家喝口汤,这样盘子才能越做越大。

    真要一点利益都不分给杂志社,人家直接掀桌子了,你自己玩吧。

    还是老规矩,为了确定漫画的人物造型和画风,死亡笔记的第一话由李朗独立完成。

    死亡笔记第一话内容将近五十页,工作量很大。

    这段时间,李朗要努力了。

    ……

    至于和小学馆合作的事,只是初步达成了意向。

    等死亡笔记的大纲和手稿完成后,李朗会和清水玲子会针对手稿内容进行新一轮的洽谈。

    最后能否达成合作还不一定。

    这种事,绝非见一次面就能认定。

    另外,李朗在完成新漫画的初步创作后,也会跟佐藤一夫详谈一番。

    李朗和佐藤一夫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李朗和讲谈社的签约条款中也有漫画优先连载权。

    也就是说,如果两个杂志社向李朗约稿,同等条件下讲谈社拥有优先合作的权利。

    当然,如果另外一方的杂志社条件更好,那么这个条款是不成立的。

    不管是从人情、还是法律的角度考虑,李朗在和小学馆正式签合同前,都会跟佐藤一夫沟通一下。

    如果,讲谈社也想发行死亡笔记,并且允许李朗保留漫画大部分版权,李朗还是希望漫画能在讲谈社连载。

    毕竟,双方合作这些年有了一定的信任基础。

    假如讲谈社在版权方面不肯让步,李朗也只能选择和小学馆合作。

    人嘛,总得为自己的利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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