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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新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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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新合约 (第3/3页)

 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漫画的核心利益和发行权必须在李朗手中,否则免谈。

    李朗开门见山道,“松本主编,漫画及改编发行权我是不会让出去的,而且我要百分之八十的利益分成。”

    松本菜叹道,“李桑,您作为一个知名漫画家应该很清楚,您开出的这个条件没有任何一家杂志社会同意。

    我今天是带着诚意来的,是真的喜欢这本漫画,诚心想跟您合作。

    也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给大家一个机会。”

    李朗思索了片刻,做出让步道,“这样,我可以将漫画的发行权交给杂志社,但要保留漫画的改编发行权。”

    漫画的发行权单指漫画在哪家杂志社或网站连载、出版。

    漫画改编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动画、广告、周边等。

    看到李朗做出一定的让步,松本菜松了一口气,但这还不够,这个合约即便她同意,杂志社也不会同意,还要继续谈。

    ……

    经过了长达一个小时的争论,双方终于达成初步意向。

    连载稿酬2万日元/页,单行本版税15%。

    月波杂志社拥有漫画发行权和动画发行权,李朗只享有动画改编30%的利益分成。

    李朗拥有其他的漫画改编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影视版权、广告、周边,并且享有百分之七十的利益分成。

    杂志社只享有百分之三十的利益分成。

    另外《我的野蛮女友》首期连载要上杂志大封面。

    发单行本要给予一定的资源推广。

    这个合约李朗做出了一定的让步,不过,改编影视和周边的发行权在他手中,并且享有百分之七十的利益分成,也是这部漫画的核心利益。

    这就够了,一个人不可能赚了所有的钱。

    吃独食不是一个好习惯。

    谈到最后,李朗又额外加了一个附属条件,他希望《我的野蛮女友》连载期间,可以让他小姨子井上莉亚上一期杂志写真。

    李朗也算是投桃报李,他能和月波社达成合作,井上莉亚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果井上莉亚没有推荐《我的野蛮女友》。

    这部漫画不可能火的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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