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出海挣大钱(第二更) (第2/3页)
是白介绍你过去,你在那的第一单生意,我拿五成,这是规矩。”
任何地方都有它的规矩,那怕是在官办的隔离营中,同样也是如此。
“那……我想想,”
王信犹豫道。
“对了,李教习,我可以带其它人过去吗?”
“可以带过去,但是人家要不要,我不敢打保票。”
回到营房里,王信就喊来了魏安,李有财,和他们把事情一说,魏安就说道。
“那李教习该不是人贩子吧,这地方可是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要是把咱们卖了当苦力,那可就完了!”
“他敢!”
李有财说道。
“他就不怕让官府抓了活刮了!连老婆孩子也便宜别人。”
“确实,他没有这个胆子!”
王信点了点头。
北港治下和大明有什么区别?他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北港治下没有任何人敢贩卖明人,一旦事发,非但买卖双方都会被凌迟处死,就是参与协同买卖的也会被斩首,其家产抄没没不说,甚至就连同妻儿老小也不会放过,妻女都要配给移民为妻,子孙没为官奴。
面对这样的重罚,没有人敢贩卖明人。至少在北港治下,没有人敢!
“那,王大哥,咱们就去试试?”
魏安问道。
“行,既然你们都想好了,那咱们这就去办手续。”
所谓的“手续”,实际上就是一个“新移民就业表”,按照宣慰司移民署的规定,自谋职业的移民,需要偿还船票等开支,要么一次性付清相应的费用,要么就业后通过雇主扣除分期偿还。当然了,接受官府安置的,同样也需要在未来的岁月里,通过支付稻米、劳役等方式偿还费用。
总之一句话,移民不是无偿的。只有如此才能源源不断的引进移民,而移民的相应开支也不会成为官府的负担。
很快,他们一行三人,就乘船到了南天门。
或许对于很多初来乍道的大明百姓来说,北港宣慰司治下是不同的,甚至就连城市也和大明的府县有着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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