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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新案件:无解的抄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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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新案件:无解的抄袭(2) (第2/3页)

我在干这件事情。大概是在前两年的时候。藤村过来和我说,京都大学的人文研究科最近正在启动一个古籍整理工程,是东洋学术振兴会资助的重点项目,让我也把这个工程也拉进来。”

    “后来,他让我把点校的版本打印出来,送上去给学术振兴会审查。我把打印稿交给他之后,就再也没消息了。直到……直到去年的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在京都大学出版社当编辑。他意外地看到了《东土巡游遣唐记》的出版消息,以为是完成了点校,打电话过来祝贺我。那时,我才发现,原来是藤村把我的点校本偷走了,而且署名为了他的成果。”

    听着这一番讲述,此刻,宫川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下川跑遍了整个京都的律师事务所,他们都说这种情况没有办法构成抄袭。

    面前的这种情况,正正好卡在著作权法的空档之中。

    此时,再一想到那位藤村院长的身影,宫川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这一定是故意的。

    绝对是故意的。

    只有多年以来,浸润在知识界的人,才能想出这种极致的擦边球做法。

    北原看着面前这本《东土巡游遣唐记》,嘴角微微泛起冷笑。他也明白了为什么在研讨会上,广濑没有直接说出藤村究竟是如何抄袭下川的作品,也明白了藤村的底气究竟来源于何处。

    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而言,只有“作品”才是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

    而所谓作品,就是具有独创性表达的智力成果。

    然而,在古籍点校中添加标点,进行断句。

    这些标点符号本身是否具有独创性?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那么古籍点校就不是“作品”,因此也就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所以,哪怕藤村百分之一百地照搬了这些标点符号,也不能够被定义为是剽窃。

    一个例子,就是物理学的公式。

    公式就不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范围。

    哪怕你将他人推导的公式,写在你自己的作品之后,也不会构成剽窃。

    这就是藤村的底气。

    “怎么样?佐枝子?”广濑看着宫川,忍不住问道:“京都的律师事务所们都是骗人的,对不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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