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91香港演艺界总动员忘我大汇演》 (第3/3页)
做主打歌的,但因为被拿出来做义演主题合唱曲,那就不适合用来做主打歌了。
其实也可以做主打歌,但有这么多明星的合唱珠玉在前,谁还敢用它做主打?
恐怕就是张国荣谭咏麟也不敢吧!
听了汤正川的话,何劲脑海中浮现出一首首歌曲,这些歌都是他突然灵感爆发写出来的,粗略一算,这么多年下来,他居然攒下了三十五首歌。
别说一张专辑,以一张专辑十首来算,他居然存下了差不多三张专辑的歌曲。
这真是一个说出去能吓死人的事情。
一个十八岁的青年,居然创作出了35首歌,不提歌的质量,只要稍稍能说的过去,那绝对也是一件让人惊恐的事情。
而普通人的话或许做不到,但对于何劲来说,这却不太难。
自从几年前一次高烧过后,他总会在看到某一样东西或者事物后,脑海中会突然出现一首首歌曲的词曲。
仿佛这些词曲本来就在他记忆中存在,但又被封印了一样。
他起初还担心自己是不是得还了什么病,但慢慢的,他发现这种突然在脑海中出现一首首歌曲的现象对他并无坏处。
慢慢的,他也就开始接受了这种状况,不再认为这是一种病,而是认为自己应该是发烧烧到了脑子。
只不过别人是烧坏,而他则是变成一个天才了。
是的,就是天才。
何劲将这种突然灵感勃发领悟歌曲的现象认为是自己太天才的缘故。
不是天才,会在几年时间下来,就积累了这么多歌曲?
……
“我可以自己出歌!”
何劲开口说道。
汤正川皱了皱眉,“你可不要为了所谓的词曲提成收入就打算用自己的歌曲,这第一张专辑可马虎不得!”
闻言,何劲沉默了一下,虽然他个人认为自己写的这些歌曲完成度已经很高了,但他不能代表所有人,或许在别人眼中,自己的歌曲并不好呢?
毕竟,每个父母都会觉得自己的孩子才是最好的,自己对自己的歌肯定都是看好的,就算有瑕疵,可能也发现不了。
最终,他还是选择相信自己,但要折中一点。
“这样,公司这边给我邀五首,我这边拿五首出来,过两天我把歌曲给你,公司这边找专人审核一下,有不行的踢出来,再重新邀歌,行吗?”
他问道。
汤正川闻言,觉得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反正也就这几天的事,如果何劲的歌不行,再向外邀歌也不迟。
“可以,这事咱们再商量!走,带你认识一个人!”
汤正川突然眼睛一亮,拉着何劲朝一群刚刚进来的人走去。
“刘先生!”
他朝着几人中的中年人喊道。
“汤总!”
中年人看到他,目光一亮,热情的走了过来。
俩人低声聊了起来。
而何劲则将目光看向那个被众人众星捧月的青年身上。
这是一个看上去仿佛跟何劲一般大的青年。
虽然看上去与自己差不多大,但何劲知道,他是65年生的,与自己73年相比,他整整大了自己8岁。
“哦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公司新签的新人何劲!新秀歌唱大赛的金奖获得者!”
这时候,汤正川拉过何劲介绍道。
随后,他又对何劲说道:
“劲仔,这是台湾福隆公司的经理人刘纬慈先生,这位想必不用我介绍了吧!”
他指着那青年说道。
“刘先生,郭先生,我是何劲,请多多关照!”
何劲朝俩人伸手。
“哈哈!汤总,贵公司真是时运济人,看样子是又添一员大将了。”
刘慈纬与何劲握了握手,笑着说道。
他眼中有着羡慕,不过随后又闪过一丝古怪。
他羡慕华星啊!
作为背靠TVB的一员,他们得天独厚。
每一年香港新秀歌唱大赛的好苗子几乎被他们一网打尽。
而他们这些外来公司,每年只能靠捡漏。
至于古怪之色,则是他突然想到,华星简直就像是个歌手培训基地一样。
只注重香港地区的他们人才众多,但几乎所有人才都会离开他们,然后在其他公司大火。
比如刘德华、黎明、张学友这三个被媒体称为歌坛三剑客的存在,比如梅艳芳这个亚洲天后。
这些歌手,几乎都是华星发掘,结果现在都在其他公司大火。
这种迹象真是太古怪了。
他又看了看何劲。
相貌方面,遮眼的长发让他看上去有些忧郁,五官俊美,俊美中带着几分痞帅。
这是一个相貌与他目前最重视的艺人郭富城都不相上下的年轻人。
而能从新秀歌唱大赛中脱颖而出,说明他唱功绝对不差。
这样的人,只要有一个契机,那绝对是能火的存在。
就是不知道能在华星呆多久……
PS:觉得书还行的朋友请不要养,追读一下,新书追读很重要,谢谢各位了!
备注:大家可以将主角当成一个重生失败,没有了任何前世记忆,只会在某些情况想起一些文艺作品的重生扑街仔。
然后又因为90年代,根本没有什么重生之类的说法,所以主角自己并不会认为他是重生穿越者。
他只会将这一切归于自己是靠灵感写出来的歌曲。
也就是说,他只会把自己当天才,而不是什么穿越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