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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非常规的远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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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 非常规的远征军 (第1/3页)

    不黑不吹,远征军士兵,基本上由犯了罪的青壮年组成。

    而远征军的士官,相当于狱警,专门收拾这些有前科的大兵。

    某种意义上说,这根本不是一支军队,而是一群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的囚犯。

    之所以出现一些四五十岁的老兵,那是因为有人的罪名是“充军三十年”,二十郎当岁进来,得五十几岁才可以退役。

    这种大龄士兵的比例很少,很多人到了远征军,通常活不了几年。

    众所周知,远征军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三项业务。

    一是带头冲锋,朴实无华地当炮灰。

    二是充当诱饵,给那些正规军创造机会。

    三是负责开荒,但凡是搞不清楚状况的区域,比如眼前的无回境,派遣精锐部队过来可能损失太大,就先让人头不值钱的远征军来试试水。

    这三项业务,被戏称为远征军的三项之力。

    久而久之,民众形成了一种固有观念:远征军士兵=社会渣滓。

    甚至有数量不少的一部分人认为,那些社会渣滓既然犯了事,去当炮灰是天经地义的,冲到最前面送死也是理所当然的。

    以上这些人里面,有一部分人找到了优越感,引用了名著水浒传里一个侮辱性的称呼:贼配军。

    殊不知所谓的贼配军里面,也出过狠角色,比如及时雨宋江,比如豹子头林冲。

    当丽托·比奇骂出那句贼配军,突然小脸发白,瞳孔极速收缩。

    她感受到四股可怕的杀气席卷而来,震得她心惊肉跳。

    那种杀气形成了实体,好像一百次、一千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经历过无数次殊死搏斗,形成了恐怖的气场。

    丽托比奇一阵心惊肉跳,满脑子问号:远征军的炮灰,为何如此恐怖?

    眼前的四个老兵,在她眼里不再是弱鸡,更像是水浒里犯了事的F4。

    水浒犯事F4,曾经都是官方人物,后来犯了事落草为寇。

    首先一个出场的是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闹出了人命,不得不跑路当了和尚;然后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遭遇了各种悲剧;第三个是打虎英雄武松,本来都当上捕头了,后来为兄报仇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从英雄变成了罪犯;第四个就是曾经担任押司,后来杀了阎婆惜被刺配的宋公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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