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新陈律新添了略人罪 (第2/2页)
“刘内侍,且慢。”
“陛下,学生临来时正好把那卷宗带来了,烦请刘内侍交于陛下。”
刘忠垂眸看着自己手中的一份卷宗,立即转身走到陛下面前,“陛下!”
陈玦打开卷宗从头看到尾。
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一场纵火案。
凶手是自首的。
起因就是妇人想要为自己死去的幼女报仇。
最终的结果就是,妇人纵火杀了人,但她自己也赔了命。
就很简单。
三两句话就能讲完。
相比于其它卷宗,这份卷纵火案卷宗的字数是最少的。
看完这份卷宗,陈玦更想将拟定好的“略人罪”加在新律上。
陈玦放下卷宗,再次抬头看着他们。
他又问一遍,“关于朕提议的略人罪,诸位以为是否可加在新律中?”
“臣/学生,认为可行。”
几人纷纷一声回道。
陈玦很满意。
给了刘忠一个眼神。
很快刘忠举起明黄色素绢,看到这个东西,几人忙跪下去。
刘忠打开高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昭曰,今新陈律再做更改一罪“略人罪”。”
“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令情节严重者,可按通匪论处,”
“通匪,男流三千里,往西北苦寒之地,一生劳作,永无安歇之日。女入贱籍,终生不能脱籍,其子女下三代不可脱籍为官。”
刘忠念完,自动退到一旁。
“杨兆禄!”
“臣在!”
陈玦起身站立,双手背负在身后,眯起一双星目看向杨兆禄。
他扬声道:“将这新添加新律,快速在乾州郡内颁发下去,不得有误!”
“尔等几人将略人罪多抄写几份下发到各地郡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