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吸血(三) (第3/3页)
为了实现从北方市面上尽可能抽取金银的目的,光复军也带了大量的产品到北方去。令大家意外的是,光复军的产品即便是在北方卖与解放区同样的价格,与本地货相比,这些产品依旧是便宜的。与粮食这等产品的销量相比,酒类与卷烟与雪茄的销售可以说是令人意外的好。
韦泽看完之后没有评价,他说道:“既然如此,下次去的时候还是带上这么多的酒类和卷烟。价格不用高,维持这么一个价钱就行。”
人到了压力极大的时候,总是需要环节的。北方本来就会对种烈酒更有兴趣,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真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谁也不知道明天会生什么。能够舒缓神经的烟酒若是卖的不好才会奇怪。
韦泽并不在乎这点,从市面上抽血也不是个快的工作。令韦泽真正感到讶异的乃是北京城那边传来的消息。湘军那边砍了几个人的脑袋,旗人军队倒是抽了些人的鞭子。
满清的律文规定,旗人犯笞杖罪,各照数鞭责;犯军、流、徒罪免遣,以枷号代之。笞、杖之刑,在执行上以板代之,并有折算方法,故称“折责”。清初笞、杖所用板,即古代之讯杖,用竹或木做成,犯罪不承即用之,因此讯杖重,笞杖轻。旗人犯笞杖,以鞭代之。
就是说,如果汉人若是犯下的罪行需要判处充军、流放、徒刑的,旗人犯下同样罪行,只需要杖责就行了。而且杖责最后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变成了抽鞭子。
所以抽鞭子的具体执行,却不能就因为“只是抽了鞭子”而去判断罪行的大小。据说此事的起因是湘军与八旗军在教军场上乱斗。这事情弄到湘军中有人被斩,看来事情可是不小呢。
韦泽下令对此事进行认真的调查,他总觉得这件事里面有蹊跷。教军场上乱斗,只要没有出现弄死人的情况,一般是不会说要杀人。光复军军事演习中已经非常注重安全,可每次规模一大,强度提高,总是难免有牺牲的。到底是生了什么,最后弄到要杀人的地步?韦泽觉得实在是不能对此置之不理。
很快,韦泽就被另外的工作吸引了注意力。另一份新情报中提出,满清正在与光复军冒充的外国商人联络,希望能够购买一批步枪。数量大概在一万到五万之间。
现在一支好步枪的售价大概在三十两左右,韦泽觉得自己甚至可以考虑更低一些。现在南北战争基本上要结束了。战争结束之后就会有大量的武器进入国际市场,韦泽希望能够冲满清那边吸血,可他一点都不希望这钱被洋鬼子给赚了去。
“命令,这笔生意我们可以做。”韦泽说道。
“陛下!卖武器给满清?”左宗棠感觉非常意外。
“对,我们就是卖武器给满清!”韦泽平静的说道。看着左宗棠惊讶的表情,韦泽不想过度刺激左宗棠,所以把那句经典台词憋在了肚子里头,“不卖武器给打击本国政府势力的武器商,就不是好的武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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