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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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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8 弄枪 (第3/3页)

直接的刺激。

    随着南岭区域的各大钨矿先后被发现,这个地跨粤、赣、湘三省边界的举世闻名的钨矿富集区逐渐浮现了出来。中国钨业既因应外来的需求而起步,又因为本国军事与钢铁工业的不发达而对所产钨砂无法利用,外销遂成为中国钨砂的主要甚至是惟一出路。

    然而,在正常钨砂外贸得到发展的同时,通过走私输出钨砂的现象也如影随形,后者更成为长期困扰国民党最高当局并曾引起国际关注的严重问题。

    1936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属下的资源委员会成立了钨业管理处,并先后同江西、湖南、广东等地方政府达成“会省合作”协议,于上述省份成立钨业管理分处,统一实施钨砂统制。钨业管理处明确规定:“钨是军事物资,私人不得经营。”

    从此,特殊矿产便加大了走私力度。

    所以说,能拿到一船的钨砂,对周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只要运出上海,在海上交易,就是一笔大钱。

    但是,这件事,靠周云是很难办成的。

    收到了戴局长的电令后,周云心血来潮,去了一趟法租界。

    他想,应该不仅仅是武汉方面盯上了那批武器吧。

    果然,见到姚滨时,姚滨也向周云提了需要武器的想法。

    “第四军的扩张很快,但是枪支弹药奇缺。社会部让我询问一下,能不能弄到一千支枪支。”

    周云是过来人,当然知道这个情况。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根据红党与国民党当局的协议,在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八省境内15块游击区坚持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于10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辖4个支队和1个特务营,全员八千人。

    一年后,第四军快速发展,人员达到了三万人。

    但是,国民政府只承认那八千人的编制,只给八千支枪。

    这样一来,第四军就存在严重的实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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