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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二章 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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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九十二章 回乡 (第3/3页)

是知道的,当年啊,我那老侄子以文啊,在生下永福之前,确实是有过一个孩子,送给人家了。”

    “为什么要送呢?”众人当然是要问了。

    “问得好!”三叔公一副说书人的模样,说道:“你们这些后生仔啊,就是不知道我们那个年代的艰苦,我们这个地方穷啊,这不那年碰上了我们这边闹蝗灾了么,周边几十公里,都是颗粒无收,没有办法啊,这老侄子才把明超给送到隔壁县去的,就是为了让这小子能够捡回来一条命啊!”

    “哦~”众人若有其事地点了点头。

    反而李明超犯迷糊了,看着三叔公说的真有那么回事的样子,不会自己真的还有一个大伯吧?

    但是李明超想了想也觉得不会,这八成是三叔公这个人喝多了,在这儿净吹牛来着了。

    “好啦。”李明超拉住了三叔公,将他手里面的酒坛子给扣了下来,说道:“这当年的事情,我们就不提了,好吧,现在我能够回来,回到咱家里,我是真心觉得高兴,开心,各位叔伯,还有我的爸爸…我的弟弟和弟妹,咱们再喝一杯吧!”

    李明超差点说漏嘴了,他见到李永福,总是会不自觉地想要喊他一声爸爸。

    可是不能够那么称呼,现在的李明超,看上去是个事业小有成就的企业家了,而且经历的事情也多,磨难都长在了脸上,看上去非常低成熟。

    反而是李永福,才23岁,嫩得出水,还跟一个小少年似的呢,李明超要是喊他爸爸,估计得把人都吓死。

    在白炽灯这昏黄的灯光下,一群人把酒言欢,李明超偶尔会瞥一眼那个坐在他斜对面的女人,吴慧丽,那是他的母亲,李明超记得小时候他总喜欢粘着妈妈,在山头上,在地里边,在田埂延,都是跟着妈妈在干活。

    李明超很想再抱一抱吴慧丽,但是他不能,那毕竟现在的身份是弟妹,在思想还很封闭的这个时代的农村里面,这是不符合伦理的,所以李明超连多看几眼,都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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