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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汝之秀,吾不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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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汝之秀,吾不及也 (第1/3页)

    刚到保安亭,一股强烈的社会气息铺面而来,宛若沉睡在地狱的恶魔苏醒,程云心脏骤然停止了一两秒跳动。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走在前面的纪羡,情不自禁咽了口唾沫。

    啥情况?气场这么强!

    刚刚还是领家大哥哥般的纪羡,转眼变成了社会老大,这巨大的反差,太过不可思议。

    程云心里更是冒出了一个荒诞的想法,这人不会有人格分裂症吧!

    不仅是他,就连长年混迹道上的钱水闲也是神情顿变,惊心骇神。

    纪羡的这种社会气场,比他认识的那些老大哥都要强上一大截。

    “羡哥果然在魔都混得风生水起,光是气场就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看来我来找羡哥,是个正确的决定。”

    钱水闲情绪豁然开朗,他似乎已经看见了未来。

    自己在纪羡的帮助下,成为了名动一方的大佬,带着千百个小弟杀回天府,夺回爱情。

    邓远即使见过了纪羡的社会气场,但再次身临其境时,仍然浑身不自在,心生惧意。

    他想逃离现场,不过想到走了的话,岂不承认自己怂了?

    左思右想,他留了下来,顺便再点上一支烟,借此缓解压力。

    钱水闲挪步到邓远身边,微笑道:“兄弟,借个火。”

    “啊?哦!好的。”

    邓远把打火机拿给钱水闲,钱水闲点完烟,还了回去。

    吐出一口青烟,他低声询问道:“羡哥在魔都混的这么好吗?”

    邓远思索着,想起了纪羡靠关系来锦绣未央上班,物业负责人陈默找他签专门的定制合同,给出了一个中肯的答案。

    “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但他背后确实有神秘大佬撑腰,关系硬的很,总之,混得肯定比我牛批。”

    钱水闲闻言握紧拳头,暗暗打定主意,羡哥这条大腿必须抱紧了。

    纪羡带着程云来到保安亭,对着之前给好朋友坐的凳子努嘴道:“程总,坐。”

    “纪先生,别,叫我小程就好,程总我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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