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堑壕枪(二) (第2/3页)
护单位……火力掩护单位配备的都是重机枪、迫击炮之类的玩意,基本都是远距离作战,很少有与日军近身作战的机会,配备堑壕枪不但是种浪费还有可能影响火力掩护单位的作战。
于是就是27个步兵排平分一千支堑壕枪,每个班大约能分到12支堑壕枪。
这明显就是绰绰有余了,因为美军一个班总共只有十二人,这十二人里配备10枝m1伽兰德步枪、1挺m1918a1式勃朗宁轻机枪(bar)跟1枝1903式步枪……1903式春田式步枪是一战时的拉栓式步枪,因为精度较高所以被美军装上狙击镜当作狙击枪使用。
后来为了对付日军的坑道又在班里增设了一名火焰喷射兵,也就是一个班有十三人。
偶尔班长还会携带汤姆森冲锋枪,这也是一种近战利器,只不过美国佬的班长很多时候并不喜欢带这玩意而更愿意选择m1步枪,原因是汤姆森冲锋枪射程只有两百米,与m1步枪七百多米的有效射程相去甚远。
用一名美军班长的话说,就是:“如果带着汤姆森冲锋枪上战场,因为射程原因很多时候我只能看着,就算我朝目标射击通常也无法知道有没有打中目标,因为目标就算被击中也还能继续作战(汤姆森冲锋枪打的是手枪弹,距离远一些威力就不够)。汤姆森的作用是等敌人冲上来的时候能够有效的阻止敌人,但我们有机枪不是吗?另一方面,等敌人冲得足够近的时候我们的队伍通常都在撤退了,所以它很难发挥作用!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也许我已经差不多要牺牲了(指的是自己落在后面被敌人追上)。”
这对于美军来说是个很严峻的问题……由于美军大兵不敢与日军近战,汤姆森冲锋枪在美军手中很难发挥作用。
当然,这些问题在中国军队中并不存在,所以远征军的班长几乎是必带汤姆森。
但现在美军这个问题却可以解决了,每个班除了班长配属汤姆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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