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百五十七章 火堆、兔子(加入书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九百五十七章 火堆、兔子(加入书架…) (第3/3页)

睡袋,仔细观察了一下帐篷里面,没有发现任何东西跟脚印啥的,才松了口气,看来昨晚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随即他拿出系统背包里的那柄铁剑,小心的拉开帐篷的拉链,探出头看了下,竟然看到一只兔子正在他烧的那堆篝火前!堆在那里不知道是在干吗!

    林宇眼睛顿时一亮,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心思念头百转。

    要不要干掉这只可爱的小兔兔呢?

    他正好开个荤。

    林宇还是决定干掉可爱的小兔兔。

    这样的话,他不但能开荤,而且还能用小兔子暖和的皮毛做一个枕头。

    林宇小心翼翼的拔出铁剑,然后轻轻的踮起脚尖跨出帐篷,燃烧殆尽的火堆可能阻挡了兔子的视线,以至于它并没有发现林宇的悄然靠近。

    林宇看到距离差不多了,果断甩出一剑。

    他也算是有点东西在手里的,虽然这副身体体力不咋滴,但是他的记忆都在,所以丝毫不影响他动手,只是因为力道不太够,可能有些稍微的偏差,出现这些偏差也还算是正常了。

    歘!

    旋即响起小兔子的凄厉的惨叫声。

    林宇一看,嘿,小兔子被逮住了。

    林宇走过去,抓住兔子的两个大耳朵,免得它挣扎咬到自己,然后将剑拔了出来,拎着兔子走到湖边,将铁剑放到水里洗了一下,然后放到了系统背包里,紧接着,林宇从系统背包里拿出一个笼子,将小兔子丢了进去,然后再系统背包里找到一个在仙侠世界那个灵田挖过土的锄头,在湖边挖了一个大坑,将湖里的水引了进来,等了半个小时,坑里的水也变得清澈之后,林宇就开始剥兔子的皮了。

    这皮毛肯定是要留着的,他之前也说过来,要将兔子的毛用来当枕头,现在这皮毛虽然看着血腥腥的,但是水里一浸泡,然后放到太阳底下晒几个小时,等他干了之后就好了。

    不需要的肝脏啥的,林宇并没有随地乱丢,而是就地挖了一个洞,将这些不需要的东西都埋了起来。

    毕竟这些玩意随地乱丢的话,极有可能会吸引来猛兽,如果这个小岛上没有猛兽的话,过几天不管的话,也会发出一阵恶臭。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