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百五十二章 令人头皮发麻的一首歌曲!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四百五十二章 令人头皮发麻的一首歌曲! (第3/3页)

他所想的,要更加好听!

    张文华转头看了一眼身边聚精会神看着屏幕的魏宇,心中暗暗点头,或许,魏宇说对了。

    李志的缺席,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是个李志绑在一起,也不如台上这一位。

    魏宇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口香糖,因为看谭越唱歌太投入,以至于都忘了嘴里还有口香糖,当想起来的时候,口香糖已经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嚼动,而化在了嘴里。

    魏宇感受到了旁边张文华的目光,张了张嘴,没想到嘴里还有口香糖,一下子居然没有张开,用舌头把口香糖团成一个球,才口舌之间有些含糊不清道:“怎么样,张老师,我没骗你吧,今晚,谭总就是你的惊喜。”

    张文华闻言,呵呵笑了笑。

    他现在的心,算是真正开始慢慢放下了。

    .......

    同样感到震撼的是谭越身后的这支乐队。

    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首歌,居然这么好听,伴奏弹出来之后,也这么优美。

    这么好听的一首歌,万万不能在自己手里出了差错。

    这一刻,他们越发用心的给谭越做着伴奏。

    而在舞台最前方,谭越继续唱道: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

    请指引我靠近你。”

    这一刻,当听到谭越呐喊声音的时候,即使是再挑剔的音乐人,也必须要承认,这是一首极优秀的作品,无论从词还是曲来说!

    而在场的数千名观众,无一不是感受到心脏被注入了强大力量的感觉。

    似乎感觉到夜空下,自己再孤独,也变得有力!

    这就是这首歌的神奇力量!

    谭越在台上,一段唱完,台下掌声如雷如瀑,观众们都陷入了疯狂。

    “难以想象,这么好听到炸裂的一首歌,到底是怎么样被写出来的啊!”

    “是啊,太好听了,大概是被上帝眷顾了吧,只有被上帝眷顾了,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一首歌。”

    “对比了一下我脑海中所有的同类型励志歌曲,我居然发现,似乎没有歌曲,能够和这首歌相比啊。”

    “这首歌,仅仅是一听前奏,就能让我着迷,听了歌之后,彻底让我疯狂!”

    “歌词写的真好啊,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就像是哲学一样,一颗心灵的叹息,能比一城喧嚣道出更多的东西。”

    舞台下,第一排,这里距离舞台最近,被歌曲影响的最深。

    如果不是还有最后的理智支撑,陈晔很怀疑,自己会不会站起来,大声的给谭越呐喊,这个男人太迷人了!

    而此刻在舞台后方许多排,已经有观众震撼到起立,一致给谭越挥手了。

    舞台上的谭越,硬生生把救场的助唱嘉宾,给唱成了自己的演唱会主场。

    第一排的那对小情侣,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女人头皮发麻,肉肉的小拳头握成了白色的大肉丸,举起来放在胸前,给谭越加油助威,“谭越老师唱的真好啊,我都差点被他唱哭了,不愧是我的偶像。”

    旁边,男人盯着台上的谭越看了几秒,然后才缓缓点头,道:“是啊,他唱的确实好,歌也好,我觉得这首歌有一种魔力,它能激起人最伤心的秘密,同时也让人鼓起勇气去面对。”

    女人猛地转头,看向男人。

    她激动地抱起男人的脖子,在男人的嘴唇上狠狠的印了一口。

    这是少有的,她和他意见达成一致。

    要知道,自己这个未婚夫,可是一向很吝啬于夸赞别人的,尤其是其他男性。

    他甚至吝啬到,在朋友圈里都不会给人一个赞。

    而今天,他居然给了谭越这么高的评价,可见,谭越是真的让他心生佩服了。

    不然的话,这个嘴硬的男人,可不会这么夸人啊。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