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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驭魔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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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驭魔为器 (第2/3页)

祝贺......

    原来富裕繁华的陈州城,一时间成了个屠宰场,连骨头都没留下,全部碾碎,吃完后直接扔在街道上,成了垃圾,老百姓的房屋全都给拆下来,当柴火烧。

    诸如此类种种,看得小雨头疼欲呕!

    然而,黄巢人生中的另一面,从年少时的意气风发,要为国为民,建功立业,到考场失意,看见官宦腐败,苛捐杂税,民不聊生,直接起兵造反,以及起兵之后,人性逐步的魔化,诸多等等,也全都进入了小雨的识海里......

    函谷关那么易守难攻,潼关那么险峻,都被黄巢率领大军给攻破了,足见他还是有极强的军事领导能力的,“我花开后百花杀,满城尽带黄金甲!”曾几何时......这也是和项羽差不多的英雄,直捣腐败的唐王朝的老巢,但却在占长安称帝之后,迷失了自我,由于没有稳定的后方经济基础供应,最后六十万大军沦落了成了一群吃人的恶魔。

    他在兵败之后,一路向北逃,逃到了这片原始森林里,乔装为僧,苟且度日,却在一天被天上的魔星所诱,尚未身死,已化尸魔,集土元之力,继续吞噬山中的生灵!

    至于为什么无法离开?倒不是周小香所说的被困在了山谷里,也没人能困得住它,而是鹅屋山龙尾沟里,是吸收七杀星魔光最好的位置,且山中动物众多,经常迁徙,倒也不必四处折腾!

    疯道人给让周小香煨入魔心的万魂白骨钉,和自己手里的这个白骨铃铛乃是一体,只有趁着尸魔虚弱之时,方能刺入其体,而后摇动白骨铃铛就能控制魔心,泯灭他本身的意志!

    这具土元尸魔可了不得,入魔之后的全部修为心得,已经和小雨共鸣,成了他可以随心操控的一件“御器”,和狗夫妻一样!虽然说,这黄巢化成的尸魔的实力,并没有宛城妖狱里那个不化骨的邪性大,但也是比较接近了,一般的神将两三个,还真是斗不过它!

    小雨虽然晕眩,但并没有昏迷,消化完黄巢的记忆还有共鸣他成为尸魔后的全部修为后,感觉一瞬间......像经历了一场黄粱大梦,然而,这一切也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

    与此同时,这句已经修复如初的“黄巢尸体”迅速“腐烂”化作了泥土,归于地下。

    七杀土元尸魔最大的好处在于,根本不用把它当成个“伙伴”一样,随时随地的带领着,等到召唤的时候,这家伙就会破土而出,帮助自己参加战斗!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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