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章 联省自治与统一 (第2/3页)
家统一委员会”,既得利益者的诸侯们不无意见,他们更倾向于建立一个慵散而不是集权的国家。这个传统从剿灭太平天国的湘军集团崛起开始,由于督抚们渐渐把军权、财权与用人权等揽在自己身上,因此,地方坐大,中央衰落。
中央集权的危机,在清政|府那里早有预感。尤其让清政|府震惊的,是1900年的“东南互保”。那时候,因为“扶清灭洋”的义和团运动爆发,清政|府向列强“宣战”。而东南各省督抚,却丝毫不理会清政|府的命令,反而与列强相约局部休兵,互保东南。
这个事件给中国人一个重要启示。1901年,梁启超就向中国人介绍瑞士联邦制,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地方自治传统,如果能采用联邦制,中国许多难题都容易化解。
因此,如何建立集权、分权新模式,清政|府也在思索。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参照东西洋各国立宪经验,以官制改革为突破口,重建中央与地方分权模式。
然而,清政|府毕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政|府,数百年的“家天下”思想已经深入骨髓,很难真正去分享权力。于是仿行立宪的原则,就成了“大权统一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也就是说中央政|府依然掌握实权,只是允许民众参与讨论政治而已。
但即使这样有限的让步,清政|府实际也没做得到,它真正的思路或者说“惯性思维”是——削弱现行督抚权限,各省新设督抚权限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财政、军事权悉收归中央,反倒是要加强中央权力。
清政|府的决定,引起地方势力的严重不满。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公开反对,表示很难办到,各省督抚也相继表示不满,此案只有暂时被搁置起来。清政|府仿行立宪宣称要解决中央、地方的权限问题,结果却南辕北辙,很不理想。
真正算作近代中国地方主义起点的,是陈宝箴、黄遵宪等人所主导的“湖南新政”。
湖南新政发生在甲午战败后。由于战败,中国人就去检讨过去几十年发展中的问题,朝野内外一个基本共识是,过去对社会管控太多,中国没有民间社会,没有“自组织”,没有新闻媒体,没有一切现代国家所拥有的社会管理方式。
这一特别机遇被陈宝箴、黄遵宪等人敏锐地抓住了,而他们之所以在湖南进行试验并能成功,主要还是因为湖南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极端激进与极端保守同时并存。
就区位来看,湖南拥有一个特殊的窗口——广东。湖南人至今外出打工,依然首选广东。广东是近代中国与外国人接触最早、最多的地区。湖南人通过广东这个窗口,看到了西方文明优长之处,因而有曾国藩、郭嵩焘、谭嗣同、毛ze东等一大批力主学习西方的湖南人。
另一方面,湖南在中国的位置,当南北要冲,为西南门户,是各方势力争夺的焦点。或许由于这个原因,湖南人排外、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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