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三国杀 (第2/3页)
大罪状,并通电清君侧。
为避免两线作战,段祺瑞要求徐世昌以总统令要求各路军队退回原防,这样一来,奉军则不得入关。张作霖一不做二不休,联系顺直省议会、天津总商会、直隶商会联合会通电宣布段祺瑞三大罪状:
“…视东海(总统徐世昌字)为傀儡,待同官若奴隶,颐指气使,炙手可热。靳云鹏虽其门生,然既为总理,论体制应在督办之上。乃段祺瑞于院部有关系之文函,均亲笔批有交院、交部字样。其下属奉命转达于院部者,则直书曰奉督办谕,交总理总长办理等字样,俨以元首自居。今更擅改元首已盖印之命令,逼令元首之印绶,自由擅发,试问纪纲何在?此其大罪一。信任曹陆,借用日款五万万元,将东三省森林矿产及满蒙热河铁路之权,拱手以授日人,又将胶济、高徐、顺济等铁路与日本订立合同,使山东亦将为东三省之续。甚至订立军事协约,而日本军队侵入北满,假借参战练兵,而日本军官揽我兵权。至于赞成签订德约,主张直接交涉,无一不为媚外之作用,以自亡其国,此其大罪二。段于袁项城时,往往以项城任用权术,利用金钱收买下级军官,唆使反抗上官之举为不然。不料自彼执政以来,变本加厉。…广用金钱,结合各省军队以自固,以致军队日多,财源日竭。此其大罪三。”
这个电报末尾且指责段祺瑞并非如一般人所说的很廉洁,它指出:“天津义租界房屋,乃徐树铮于民国元年所得汉阳之款,以十三万元分润段而购置者;曾云霈以安福党费为段兴造春夏秋冬四季式之房屋;又复辟讨逆余款二百万元,尽入私囊;段在中日汇业银行有股份一百万元。”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何况证据板上钉钉?张作霖准备多时的作战计划迅速传达到各部:汲金纯二十八师沿京奉线出山海关攻唐山、天津;张景惠率第一十六师出赤峰,攻多伦、沽源、赤城,进逼张家口。孙烈臣为关外奉军总司令,统一协调战事。
在7月13日张作霖宣布派军入关以前,段对“讨直”之战是很有信心的,他曾吹嘘说,战争开始,只消五天就可以攻下保定,他的自信是认为奉军不会帮助直军。因为他认为张作霖虽然和徐树铮不和,但其和直系的曹锟、李纯也有很大的矛盾,因此段估计张作霖一定是在关外坐视成败,不会在直皖冲突中轻易下注,也就是说张作霖会保持中立的。
段认为只要张作霖保持中立,他就有把握击败直军。怎知13日接到奉军第16、28两师大军已经开进关来的军报,接着又获悉奉军已在京奉路、津浦路以及马厂、军粮城一带布防,这一来可真让他着慌了。
张作霖再与徐树铮有嫌隙,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给皖系本已不太坚定的军心再刺上一刀。这是奉系明显动手的征兆了,段祺瑞至此才不再犹疑。他抽调东路军13师、15师一部,分头迎击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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