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72章 中日关于一战的较量(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272章 中日关于一战的较量(下) (第2/3页)

000余万两,奥匈400万两);改变《南京条约》“协定关税”条款规定的5%固定税率,国提高5%关税;天津周围20里内允许中国暂时驻军,以防范德奥侨民。

    这样,北洋政|府不仅获得《凡尔赛和约》中有利于中国的条件,还从德国获得约8400万元的战争赔款。加上中国战时所获德国船只,以及被免去的庚子赔款,中国总收益达2.5亿元。

    总体来说,中国参加一战,不仅成功地融入世界格局,还以较小付出收获了丰厚的回报,堪称是一次辉煌的外交胜利。

    中国虽然是参战国,但并没有向欧洲派出作战部队。1917年9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愿意派兵到法国参战,提出中国可以在6周内向法国派遣2万至3万士兵。但是,由于日本没有为协约国向欧洲战场派去一兵一卒,因此日本也不想让中国派兵。在西方列强包括日本极力阻挠下,中国最终没有能够派兵参战。

    由于中国未能派兵参战,被称为“宣而不战”。协约国方面,有人嘲讽中国“参战不力”,是“理论参战者”。后来日本参加巴黎和会的代表更是据此指责中国“未出兵,宣而不战,应不下请帖,不为设座”。

    中国虽未派兵参战,但却“以工代兵”,派出了大量劳工到欧洲战场,并给协约国一些国家送去大批粮食,为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说中国是一战的特殊参战国,还在于作为战胜国却没有获得战胜国应有的尊重和待遇,中国参战的目的也完全没有达到,是一个屈辱的参战国,更是一个屈辱的战胜国。

    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始终扮演了极其恶劣的角色,是列强中欺凌中国的首恶,也是中国最危险的敌人。一战爆发后,日本趁火打劫,以对德宣战的名义夺取了山东权益,实现其扩张野心。在中国参战问题上,日本屡加阻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