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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隐在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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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隐在的联系 (第2/3页)

将这几件案子先梳理一遍!

    三起案件中,最先发生的是7月6日的唐虹一案,凶手在晚上利用唐虹的强迫症修改其账单,让唐虹在店中停留片刻,紧接着毁坏店中的摄像头,在维修工小王去唐虹服装店的路途中,经过很少有人去的小胡同中,趁机伪装成维修工,进而有机会接近唐虹,在服装店中与其发生了扭打之后,将其割喉,伤口平整,一刀解决!

    第二起案件是在7月14号,企业家高斌在自己秘密投资的宾馆中被人从背后捂住嘴,造成体内青花甲中毒,窒息而亡。根据现场所得到的情况反映,凶手应该知道宾馆内部没有摄像头,并且知道高斌的这个习惯,故而在当天伪装成高斌的约会对象,将其杀害。

    第三起案件就是几天前刚发生的,在7月20日,被害人罗伯特,著名的歌剧编剧以及导演死于自己家中的密室手法当中。死者体内有少量的致幻药物,凶手利用这种药物令其产生暂时的昏迷,然后将其割喉,失血过多而亡,且伤口不平整,像是割了很多次,但是几乎每一刀都像是在用力。

    根据前两起案件中,死者的身份以及死因来看,和电影《天堂入口处》的电影情节,几乎是一模一样。由此推测,杀害唐虹和高斌的凶手极有可能为一人。按照电影中的情节发展,第三个死者应当是著名的小说家。放在现实中很有可能作家刘轩会是下一个被害人。

    但是第三个死者却是著名作曲家罗伯特。并且其身上的刀口不像唐虹身上的伤口一样平整,很明显是出于两个人之后。看上去和前两起案件并没有什么联系,可是当中却含有几个联系。

    首先就是高斌体内的青花甲药物以及罗伯特体内的致幻药物,这两种药物都不是市面上能够轻易得到的。高斌体内的青花甲药物还有大量的别的药物成分,像是通过多种药物相配而来。可以做一个假设,假设配出这两种药物的是同一个人。

    其次就是案件所根据的作品,唐虹和高斌的案件是根据电影《天堂入口处》,可是罗伯特的案子没有任何《天堂入口处》的情节。不过根据在罗伯特家中搜索到的情况,凶手明明知道自己他杀的现象很明显,却还是费劲心思制作了密室,并且处理掉凶器上面的所有指纹,放在死者手中,造成密室自杀的现象。

    凶手应该是想要直接对探案组成员表达什么。的确,关于罗伯特的案子,死者身份歌剧家,死因死于密室,和刘轩的小说《血玫瑰》中的情节完全吻合。加上那天晚上在刘轩家中门口,楚明和秦戬见到的行为诡异的黑影,以及他携带着的刘轩的成名小说《血玫瑰》。这又不得不让人把前两起案件和这一起案件联系到一起。因为按照之前推测的话,刘轩会是下一个受害者,但是这个受害者的死却是跟刘轩的小说有关。

    假设,这三起案件的两个凶手存在联系。前两起案件根据《天堂入口处》,第三起案件根据的是《血玫瑰》,既然不是根据一个作品,那会不会还会有第三个作品。

    比如,下一个死者会根据另一个作品。

    “罗伯特是根据刘轩的小说《血玫瑰》被杀害,如果还会有下一个死者,那会不会是根据罗伯特的歌剧呢?”舒小冉低头自语,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假设成不成立。

    但是这句话却被翎羽听到了:“小冉,你说什么?”

    “嗯?”小冉迟疑了一下接着说,“我也只是猜想,因为前两起案件的根据是电影《天堂入口处》,会不会主要是要引出刘轩这个人,然后根据刘轩的作品《血玫瑰》接着作案,如果这种假设成立的话,那一旦还有下一个死者的话,会不会又是根据上一个死者的作品呢?也就是罗伯特所有歌剧中的一个呢?”

    小冉说完,楚明和翎羽都陷入了沉思,翎羽的表情就像是得到了新的启示,如果真的像小冉所说这样,那么还有下一个死者的话,很有可能就是根据罗伯特的其中一个作品进行作案。

    因为,在上述三名死者当中,唐虹和高斌并无什么著名的代表作品。有代表作的只有罗伯特一人,其次就是刘轩。刘轩不但和前两个死者有电影情节上面的关联,还和下一个死者有着作案是根据自己作品的关系。

    由此看来,凶手很有可能就是正好利用了这一点,造成第三个死者是刘轩的误区给探案组成员,在大批警力保护刘轩的同时,让其有机可乘杀害罗伯特。

    “罗伯特最有影响力的一部歌剧是什么?”翎羽对楚明说道。

    楚明翻了翻电脑,找到之前查找到的关于罗伯特的一些个人档案。

    “找到了头儿,罗伯特最有名的一部歌剧是在零六年上演的《消失的天堂》,讲述的是关于一名作曲家被杀害的歌剧。”楚明回答翎羽。

    但是同时,翎羽思路再一次被打断。首先不确定《消失的天堂》会不会就是凶手下一个作案的根据,其次,就算是,下一个作案的依据,那本市中著名的作曲家也是寥寥无几,也并不是很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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