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十五回 陈年借据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九十五回 陈年借据 (第2/3页)



    少女哪里肯听,依然紧追不舍。

    沈灵珊拉住少女,说道:“姑娘,你爹爹如没事,你去不去都无妨;如你爹爹有事,你去了不也搭进去了?这样吧,你跟着我们暗中去县衙看看,可千万别出头。”

    一行人尾随传讯的衙役来到县衙。正要进门,却见阎鹤双手把门,喝道:“县太爷问案,你们跟进去干什么?”

    “这本是民间纠纷,又不是什么刑名大案,如何不能旁听?”方浩玲争辩道。本朝例制,县衙审理一般案件是允许百姓旁听的。

    “是呀,我们只是旁听而已,又不扰乱公堂,为何不能进去?”喜欢看热闹的人纷纷附和。

    旁观众人纷纷攘攘,情绪高昂,喧闹声传进县衙惊动了县令吴维。吴维皱了皱眉头,高声喝道:

    “阎鹤,让他们进来。”

    阎鹤极不情愿地移开双手,侧身让众人进了公堂。

    “舒莘,赵友德状告你欠债不还,可有此事?”吴维开始问案。

    “大人,学生与他素不相识,何来欠债之说?”舒莘以问作答。

    吴维自案上拿起一张纸,问道:“你们素不相识?这张借据你作何解释?”

    “什么借据?学生不知。”

    “好,本县让他告诉你。”吴维转脸向老者问道:“赵友德,舒莘说与你素不相识。本县问你,你家住何处?”

    “回大人,草民家在草埠门外通青山。”

    “通青山在城北,灵山在城西,两处距离不近呢。你是如何认识舒莘的?”

    “回大人,舒莘原本家住通青山,我们两家早先是邻居。”赵友德张口就说。

    “满口胡言,吾何曾住过什么通青山?”舒莘涨红着脸说道。

    “舒莘,不可插话。”吴维拍了一下惊堂木,向舒莘提出警告。尔后继续问道:“这张借据是怎么回事?”

    “那年,舒莘来我家,说是家中拮据,生活不支,乞我借他五贯钱。当时我家并不宽裕,但念他可怜,而且又是乡邻,便挤出两贯铜钱借予他,这张借据便是舒莘当时所写。”

    “无稽之谈、无中生有、无妄之祸、无法无天,大人您可要明察啊。”舒莘急得喊道。

    “舒莘,不可咆哮公堂。”阎鹤喝道。

    “赵友德,借据的日期是天顺三年,迄今三十余载,为何时至今日才来索债?”吴维质疑道。

    “回大人,舒莘借钱后不久,举家迁往他处,不知所踪。这些年来,草民寻遍武昌府,才在灵山脚下找到他。”赵友德对答如流。

    “你……”

    “舒莘,不要干扰吴大人质证。”阎鹤截住舒莘。

    “但舒莘并不承认向你借钱,你如何证明借据的真假?”

    赵友德“嘿嘿”一笑,说道:“借据是真是假,大人核对一下笔迹不是清楚了?”

    吴维一忖,扭头叫道:

    “来人,纸笔侍候。”

    片刻后,一个衙役端来笔墨和宣纸,吴维吩咐:“舒莘,你写几个字本县看看。”

    “写什么?”

    “写……”吴维将公案上的借据递给那端纸笔的衙役,说道:“你照这个念给他听。”

    “是。”那衙役念道:“借据。今借到赵友德铜钱两贯,按每月一百文计息。此据,舒莘。天顺三年七月六日。”

    “这……学生并未借他银钱,如何能写?”舒莘将毛笔一放,愤然说道。

    “让你写你就写。只是核对一下笔迹,又不是真的借据,你怕什么?”吴维说道。

    舒莘无奈,复又拿起毛笔,掭了一下墨。

    “子虚乌有,子虚乌有。”舒莘边写边说。写完将笔一扔,说道:“大人请看,学生的笔迹与它相同否?”

    吴维接过衙役呈上来的两张“借据”,左右看了一看,然后嘴角一挑,将两张“借据”反过来说道:“你自己看看,有何不同?”

    呈现在堂下众人眼前的两张借据,笔迹如出一辙,难辨真伪。

    舒莘顿时惊愕无比,连连说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笔迹高度的相似,倒令沈灵珊起了疑心。她向吴维说道:“大人,草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知县大人问案,禁止闲人喧哗,否则逐出公堂。”阎鹤高声喝道。

    沈灵珊原本不愿与他啰嗦,但见他三番几次吆五喝六,忍不住讥讽道:“阎‘官差’,今日又是把门又是喝堂威的,你究竟是快班班头还是皂班班头?你不觉得此时你与草民一样,都是‘闲人’吗?”

    在州县衙门,皂、壮、快三班衙役各司其职:皂班值堂役,快班司缉捕,壮班做力差。阎鹤是快班衙役,“把门”“喝堂威”自然不是他的职责。

    吴维任职江夏县,一直以来都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这是因为武昌城藏龙卧虎,不仅有知府衙门、行省衙门,还有都司衙门、按察司衙门,甚至还有楚王府、郡王府,随便出来一个人可能都比自己的品级高得多。此时听沈灵珊语言犀利,又觉似曾相识,怀疑她并非普通的市井小民,他扬手制止阎鹤,向沈灵珊说道:

    “这位公子,你是……”

    沈灵珊怕他忆起两年前“水煮铜钱”的事情,赶快说道:“大人,草民初次上县衙公堂,不知问案的规矩。若是不能说话,草民不说好了。”

    “你有何话,说来听听。”

    “谢大人。大人,常听人言,‘字如其人’。但就算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写出的字并不完全一样。就像颜真卿在写《祭侄文稿》时,‘悲情所至笔凝噎,无心作书化血泪’,其字全然少了平日的淡然谨慎。此借据如确为舒莘在天顺三年所写,当时的他正值弱冠之年,多少会有一些虚浮和稚嫩,应该写不出如此苍劲、沉稳的书法。还请大人详察。”

    吴维听“他”所言似有道理,一时又不知如何“详查”,只好将此疑问抛给赵友德:“赵友德,你怎么说?”

    “大人,这完全是强词夺理。试问,这借据如果不是他所写,又怎么能够与他的笔迹如此一致?”赵友德倒是成竹在胸,立时反驳道。

    “这倒也是。”吴维点点头,向舒莘说道:“舒莘,若你拿不出其他证据,本县可要宣判了啊。”

    “大人,没借便是没借,学生又有什么证据?”舒莘无力地申辩道。

    沈灵珊暗中说道:“这吴知县怎地如此心急,那么多的疑点都没排除就要宣判?”

    方浩玲低声向沈灵珊说道:“沈姑娘,单从笔迹看,的确不像假的。”

    “但这舒莘迂腐木呐,也不像说谎啊。”沈灵珊说道。

    方浩玲不知沈灵珊心有疑虑另有原因。舒莘的债主姓赵,家也在草埠门外,捕快班头阎鹤的一举一动也好似全向着他,她怀疑这与当日在河坡欲行不轨的赵四有关,但一时又没有办法查证。眼看吴维在公案上奋笔疾书,接下来便要当众裁决,情急之下,沈灵珊悄悄将“芸儿”拉到县衙门外,掏出一方手帕,指着远处的知府衙门(江夏县衙与武昌府衙在同一条街上,而且相距不远,中间只隔着一家漕运粮仓)对“芸儿”说道:“快,你将这手帕送到知府衙门,交给知府大人,若他要问什么,你实话实说就行。”

    她知道舅舅久寻自己不着,见到他当年买给自己的手绢,必会赶来县衙。

    “芸儿”知道事关自家清白,接过手绢撒腿便向知府衙门跑去。

    沈灵珊信步返回公堂,只听吴维正在宣读判词:“经查,舒莘于天顺三年七月向赵友德借钱两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县裁定借据有效。自天顺三年七月至弘治四年冬月,共三十三年又四个月,根据当年双方约定月息一百文,应付利息四十贯,加上原借本金两贯,舒莘应偿还赵友德本息四十二贯,限一月内付清。退……”

    “大人,学生不服,我要去知府衙门申诉。”舒莘激愤地喊了一声,转身就往外跑。

    “威——武——”当值衙役高喝堂威,将舒莘挡住。

    “知府大人到——”县衙外传来守门衙役的喊声。

    沈灵珊一听,忙对方浩玲低声说道:“方姑姑,我内急,去去就来。”说完一转身,躲在人群的后面。

    吴维正要出门迎接,韩明已经来到公堂。他顾不得理会吴维,眼睛在人群中扫视了一遍,随后向“芸儿”问道:“在哪里?”

    “刚才还与这位公子站在一块,怎么不见了?”“芸儿”手指方浩玲,茫然地答道。

    韩明正要开口向方浩玲询问,却见舒莘猛地在跟前一跪,说道:“学生冤枉,恳请大人明察。”

    韩明一愣,向赶过来施礼的吴维问道:“吴大人,你这是在升堂问案?”

    “是,大人。”吴维垂手答道。

    “呀,是本府唐突了。”韩明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