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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回 将错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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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回 将错纠错 (第3/3页)

?”翁隽鼎很感兴趣的样子,旋即指着陈文祺问道:“你知他是何人?”

    这半日,大家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刁、酆两家的合约纷争之上,谁会注意角落中的记录书吏?经翁隽鼎一问,众人纷纷将目光移到陈文祺身上。一看之后,便有几人惊呼起来:

    是他?

    翁隽鼎“呵呵”一笑,介绍道:“他乃新科状元陈文祺,是本县的同年学兄,因有要事路过肤施县,今日客串一次本县的刑房书吏。”又对刁澜说道:“陈状元文不加点、梦笔生花,区区百字竟能写错四字?别瞎说,别瞎说,不要污了他的名声。”

    这时陈文祺站起来,向刁澜一抱拳,说道:“不知在下写错了哪四个字?请刁公子指教。”

    刁澜狠狠瞪了陈文祺一眼,气急败坏地说道:“写错了‘酆灵一位’四字。”

    陈文祺拿起小几上的“保证书”,大声念道:“‘此生只娶酆灵一位女士为妻’,不是这样吗?何错之有?”

    “‘酆’,是姓氏,《百家姓》上有‘俞任袁柳,酆鲍史唐’。你这个‘疯’字好像不对。”刁澜引经据典,唯恐陈文祺不认账。

    “‘酆鲍史唐’之酆?那该是如何写?”陈文祺提起狼毫,拿出一张白纸,思索着不知如何下笔。

    刁澜看着着急,一把将毛笔抢过,在那张白纸上歪歪扭扭的写了一个“酆”字,随后将笔塞在陈文祺的手上,卖弄地说道:“喏,就是这个字。”

    身后的郑方达、刁辊已经明白,陈文祺使的是引蛇出洞之计,以证刁澜并非不识字。欲要提醒他不要中计,无奈翁隽鼎说过,谁要阻止刁澜说话,乱棍轰出公堂,只好暗暗叫苦。

    “原来是这个字啊,这么多笔画,实在有些难记。那么,这酆灵的‘灵’字如何也不对了?”

    刁澜接着说道:“酆灵的‘灵’,他爹爹说过是百灵的灵。”

    “我这个岂非不是百灵之‘灵’?”陈文祺依然故作不解。

    刁澜没好气地说道:“当然不是,是‘图写禽兽,画彩仙灵’之‘灵’,而尊驾所写,却是‘聆音察理,鉴貌辨色’之聆,极少有人以它命名的。你没读过《千字文》?”

    “这两个‘灵’(聆)不是一回事?有什么不同吗?”

    刁澜复又夺过毛笔,在纸上分别写下“灵”与“聆”,倒转笔杆指着它们向陈文祺问道:“你看这是一样吗?”

    陈文祺点点头说道:“果然不一样,怪在下没有问清楚她的姓名。”

    “哼,写错姓名倒也罢了,可这‘一位’,明明就是就是一个两个的意思,而尊驾所写,全然不知什么意思。”

    陈文祺又低头看看手中的“保证书”,说道:“唔,‘一位’,你看,不就是‘仪魏’吗?”

    “尊驾这个‘仪’,是礼仪之‘仪’,《三字经》里‘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就是这个意思;尊驾之‘魏’,一为姓氏:《百家姓》里有‘孔曹严华,金魏陶姜’,二为国名,《千字文》里有‘晋楚更霸,赵魏困横’之句。尊驾将此二字连在一起,简直不知所云。”说到此处,刁澜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那意思好似说,就这点本事还能高中状元?

    陈文祺假作尴尬的说道:“这么说,真是我错了?既如此,待我改过便是。”说完,转身走回小几,却并未提笔改写。

    正在刁澜暗叫侥幸的时候,猛听翁隽鼎称赞道:“刁公子,你何止是‘识文断字’?本县看你确有真才实学哩,这‘三’、‘百’、‘千’你可是倒背如流、张口就来呀。”说完大喝一声:“来人哪,将刁辊、刁澜父子给我拿下。”

    刁澜虽知自己在无奈之中弄巧成拙,仍然故作糊涂的高喊:“大人,为何要抓草民?”

    翁隽鼎冷笑一声,说道:“你连新科状元写的错字都能看出,并且还能引经据典、说文解字,你说,这算不算目不识丁?”

    站在公堂右侧的酆烨父女,这才知道县太爷与陈状元精心设局,“逼”出刁澜“识文断字”的事实,不禁喜极而泣。

    刁辊知事已败露,无法挽回,只好以“哀兵”之法博得同情,争取宽大处理。他恭恭敬敬地朝翁隽鼎磕了几个头,说道:“大人,草民父子一时糊涂,不该以欺骗的手段强与酆先生攀亲。但酆先生在草民家坐馆一年,草民始终厚待于他;小儿虽然钟情于酆小姐,也从未对她有过无礼的行为。恳请大人看在尚未铸成大错的份上,从宽发落。”

    “尚未铸成大错?说得轻巧。若非陈状元刚好碰上,你们父子已将酆姑娘强抢回家,依酆姑娘的性格,她必不肯苟活;酆夫人本已悲伤成疾,听闻女儿身亡,岂有命在?如此一来,酆家便是家破人亡。这岂止是大错,根本就是大罪……呃,郑讼师请留步。”翁隽鼎瞥见郑方达想溜,扬声将他喊住。

    郑方达转身问道:“大人有何见教?”

    “刁辊父子请你作讼师,此案未了,你就要离开?”

    “既然他父子已经认罪,自然也无须申辩,在下留在此地已无必要。”

    “是吗?设谋诱取民女、公然帮讼分利,这两条可否留住尊驾?”

    听县太爷一说,酆烨这才知道自己自一开始便在别人的算计之中,不免悔恨交加;酆灵知道郑方达是始作俑者,圆瞪杏眼,心里“恶人、狗贼”的骂了个够;一旁看热闹的众人也是指指点点,纷纷指责刁家父子卑鄙龌龊、郑方达不做人事儿。

    “大人,说话要有根据。您说在下‘设谋诱取民女、公然帮讼分利’,可有证据?”郑方达犹自嘴硬。

    “本县公务繁忙,没时间与你多费口舌。来呀,带证人。”

    一名捕班快手从侧门带进一个人来,郑方达一看,那日在里屋与刁辊密谈后,提着刁辊酬谢的三百两纹银出门时,正是遇见了此人,还差点与他撞了个满怀。是他偷听了我们的谈话?不会吧,我们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啊。对了,刁澜这小子沉不住气,听我说了计谋之后,得意忘形之中嚷嚷了几句,若被他听见,这个罪名真的坐实了。正胡思乱想之间,猛听翁隽鼎大声说道:“郑方达,你还要狡辩吗?”

    原来那人已将那日密谈的情形已经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看到刁辊父子和郑方达等人对他瞪着眼,那人似乎有恃无恐,说道:“东家、少东家和‘真’先生可不要怨恨小人,是你们做事太歹毒,小人若不说出来,良心要谴责一辈子。”

    奸谋败露,郑方达纵是铁嘴钢牙,此时也是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翁隽鼎见此情形,便将惊堂木一拍,沉声说道:“刁辊、刁澜父子伙同郑方达,暗中设下圈套诱使酆烨签下无前置条件的合约,以达到骗娶酆烨之女酆灵之目的。根据大明刑律二十一条第二款:‘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本应从重处罚。但念尔等尚存敬畏王法之心、诉诸官衙而未强自履约,亦未造成严重后果,本县从轻发落如下:一、前酆烨与刁辊所签合约即行废止,酆烨所得脩金为正当报酬,刁家不得追偿;二、刁辊、刁澜因设谋诱取民女,各杖二十,另处罚金纹银一百两;三、郑方达因帮他人设谋,杖二十,因帮讼分利,没收不当得利纹银三百两,自此不得代人争讼;四、呈状人孟广云、证人阚岩,嫉恶如仇、见义勇为,各奖纹银二百两。”

    酆烨父女终于洗清了冤枉、摆脱了刁家的纠缠,自然欣喜异常,连声称谢;孟、阚二人履仁蹈义,得到官家褒奖,亦感前之所为于心无愧;刁辊父子与郑方达虽蚀点银两却免于徒刑,心中怨怼之余又暗道侥幸。总之各方自得其所,均表示服判。

    退堂之后,陈文祺向翁隽鼎一竖大拇指,赞道:“进退有度,宽严相济,有张有弛,举重若轻。了不起。”

    翁隽鼎摆摆手不好意思地说道:“陈年兄谬赞。若非陈年兄‘只娶疯聆仪魏女士为妻’(只娶酆灵一位女士为妻)之妙句,在下可是束手无策。”

    陈文祺笑着说:“好了,好了,咱俩也别互吹互擂,该去会会帮助我们断了此案的‘大功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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