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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异乡遇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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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2章 异乡遇故知 (第3/3页)

兄弟也!”

    “哈哈!那么,王爷兄弟,我今日可要借你的花献一回佛了。”秦慕白笑道,“大家到了襄州,也算是异地重逢吧,怎么能不摆宴庆贺呢?”

    “没问题!”李恪一抚掌,笑道,“看你这副表情,我就知道你定是要人家郑安顺替你帮忙!好嘛,我就赔上宴席一桌,助你一臂之力。再者说了,今日还有佳人如席呢,小王可是高兴得紧哪!”

    陈妍摇头笑道:“殿下此等天簧贵胄风流人物,陈妍在你眼里如同草芥,如何便成了佳人?”

    “咦,话不能这么说!”李恪笑道,“陈女侠的风采,别具一格无人可及!小王纵然是阅遍花丛,也从未见过陈女侠这样的异朵奇芭……秦慕白,你好福气啊!”

    “呃!……”秦慕白故作愕然,“奈何又扯到我的头上了?”

    “装!这厮最会装!”李恪指着秦慕白笑骂,“你英雄救美的光荣事迹,我早就听说了。那牢头可怜巴巴欲哭无泪的来见我求饶,脸上盖着你的大印——你好威风啊,秦大将军!从我的刺史府监牢里把人犯提走,留下一张肉印欠条给我!”

    “哈哈!”众人一片大笑。

    ……

    三人就着茶点闲聊,妙语连珠谈笑生欢,倒也乐呵。时间过得挺快,转眼已是黄昏。李恪派人安排的筵席已经准备妥当了,派出去找郑安顺的人还没有回来。

    正当众人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时,郑安顺来了!

    郑安顺,大唐首富郑家的长少爷,年方二十五岁,生得气宇轩昂一表人材,传闻他精通韵律学富五车,为人彬彬有礼谦虚谨慎,也是长安出了名的风流人物,也不知有多少长安的少女妇人在香闺之中对他念念不忘。

    长安郑家,算是将世人对商人的偏见彻底的改变了。

    历来,仕人轻慢商人,耻于结交不屑一顾。“仕农工商”四大等级,商人的社会地位连种田的农民与打铁的铁匠也不如,再有钱也是白搭。

    可是长安郑家不是这样,他们是商人中的另类一种。

    早在武德年初,郑家的家主郑凤炽就与武德皇帝李渊攀上了交情,屡次资助李渊钱粮财物,被李渊称为“大唐义商”。至今,郑家的家中就悬着这样一块李渊亲笔所书的金字招牌。从此,郑家成了大唐的御用商人。凡朝廷专卖的“钱粮盐布铁”等物,大半都由郑家来代理。此外,大唐若有战争,军粮也经常交由郑家来转运收售。

    二十多年来,郑家在长安的地位与日俱增,往来结交的也多是王公大臣。郑家虽是守着商人的规矩,子侄之人无一人参加科考入仕也无一人从军入伍,但他们在官场与军界,却是交朋处友极多。郑家的商路遍及大唐天下远及番邦蛮野,郑家的朋友也是遍布四海寰宇。据说,郑家的商队中就专门养着一批人,精通各类胡语,以便与外商打交道。而郑家的少主郑安顺,则是天资聪疑精通数种胡语,南来北往向来孤身一人,无须带人从旁翻译。

    秦慕白与郑安顺仅有数面之缘,并未深交。此前与武媚娘初识不久时,武媚娘还故意拿话来激过秦慕白,说是跟着郑安顺也远比跟着他好。为此秦慕白心中还多少生起过一丝妒意。

    今日见到了活生生的郑安顺,秦慕白啧啧的暗叹:老子的嫉妒是应该的!这厮长得太帅了,气度还这么优雅……家富多金温文尔雅,博学多才英俊潇洒,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女性杀手嘛!

    “在下郑安顺,见过吴王殿下,见过秦将军。”郑安顺面带微笑拱手纳拜,言谈举止之间,令人如沐春风一般。

    “啧啧!”李恪笑着摇头,“慕白,本王今日很有一种‘物以类聚’的感觉。”

    “此话怎讲?”秦慕白问道。

    “你难道没觉得,我们这个三个大男人,一个比一个长得还要俊美吗?”李恪大笑道,“当然了,你稍差一点。”

    秦慕白与郑安顺一起大笑,旁边的陈妍忍俊不禁的摇起头来,长叹了一声道:“我还是走吧,我好像有些受不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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