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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青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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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青阳镇 (第2/3页)

人打断了一条腿。

    虽说知州大人平日里就对自己儿子看不上眼,三天两头的就训斥一番。

    可那是恨铁不成钢,再怎么说也是自己儿子,就算这次惹出事端来,也不会太过处罚,只不过是禁足了事。

    然而对他这样的泼皮奴才可就没这么好说话了,不过念在他忠心护住,又见他实在可怜,还是赏了他一些银子,打发他回家。

    拿着知州大人赏的银子,又带上他这些年积攒下来的积蓄,他一瘸一拐的回到这青阳镇。之后,他就开始买房子置地,置办家业。

    他虽然腿瘸了,可本身懂规矩、会来事。每当逢年过节的就时不时的买上一些贵重礼品送到知州府上去;公子爷纨绔不假,但也是一个念旧的人,时常的派人来看他,送一些散碎银子什么的。

    就这样你来我往,他与知州府的关系不但没有生疏,反而更紧密了。

    就连知州大人,偶尔向人说起他来,也是夸他懂事、有孝心,说是像他这样的下人如今不多见了。

    就这样,整个青阳镇慢慢都知道了这个原本让大家瞧不起的泼皮、现在的瘸子,认识了天一样高的大人物,大家的态度也都从原来的轻蔑转变为畏惧。

    他还是从前的他,从来没有变过,还是那一个泼皮无赖,或者说唯一变化的就是他比以往又瘸了一条腿。

    可是却再也没有人敢对他像以前一样大声喝骂、呼来喝去;甚至见了面都得恭恭敬敬的叫他一声:田老爷。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田小子就变成了田老爷!

    再后来,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灾年一年接着一年。而借着知州府的名声,田老爷的日子却越发的滋润了。

    而每当青黄不接的时候,老百姓活不下去,找到他借粮,他就会趁机以极低的价格买走乡亲们的田产土地。

    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没办法之下,就为了一口吃的,乡亲们不得不咬牙答应,自己祖祖辈辈经营的土地,就这样成了别人的。

    如果有人不愿意卖地,他就会假装好心,以借粮的名义放高利贷。

    等到灾情过去,利息早就已经到了乡亲们还不起的地步,他就用借据逼迫乡亲们把田产归到他的名下。

    有人实在不愿意,就一纸诉状把他告到了县里,可俗语说的好: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县衙是个什么地方,小老百姓去打官司又怎么可能会赢。

    尤其是在他往上使了银子之后,又加上他与知州府的关系,那些告状的人不但没有拿回自己的土地,反倒被官府严刑拷打,屈打成招,以诬告陷害的罪名抓了起来,有人更是直接死在了牢里。

    自从打那以后,他是更加的变本加厉,行事越发的肆无忌惮,侵吞百姓们的产业起来是更加的不遗余力。

    他强买强卖,就差明火执仗的强抢了,百姓们慑于他的威势,敢怒而不敢言。

    就这样,他家的产业越做越大,没几年的光景,大半个青阳镇都归了他们家。

    此后,除了田老爷之外,又让他得了一个田半镇的名号。

    而这些土地原来的主人呢,只能依附于他,成为他家的佃户。百姓们每日里在田间辛苦劳作,却只能把种的粮食全都送入田家的粮仓,自己食不果腹,依靠他施舍的一些残羹剩饭勉强度日。

    直到后来,知州大人升官调任到了别处,山高路远、路上又不太平,通信不便,因此田家跟知州府的关系也就慢慢生分了,逐渐失去了联系。

    由于失去了知州府这座靠山,田老爷收敛了许多,田半镇这才没有变成田全镇。

    而至于以前他侵吞的财产,到这时早已木已成舟,已经吃到嘴里的肥肉,他是万万不会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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