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暴徒莱夫 (第2/3页)
这种状况下,滑轮客就算被摔死了也不会触犯戴森原则。滑轮客的行为,本身就是在“物主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物主的物资”——这里特指“燃料”。这种行为虽然不至于会让滑轮客失去“庇护”,但这种行为是不值得庇护的。物主反击的过程中若是造成了滑轮客的死亡,物主不会失去“庇护”。
但接下来,就是“当当当”的几声响。吸盘似乎是脱落后又重新附着在他的身上。每一次,吸盘的落点都会更靠前一些。
——什么鬼?
以诺吓了一跳,急忙刹车。一个黑色的身影就冲到了他的前面去。维利的身体几乎是同时被抛出车斗,啪的一下摔到地上。随后,他左轮向前转动,右轮向后转动,紧急转向。
但一个吸盘已经搭在了他的车头上。
随着绞盘收紧的声音,一个有着四只手的银色矮小义体靠了上来:“嘿,亲爱的以诺朋友,停车,好么?”
那个人的声音很斯文。以诺本来想要甩动车头撞上去,但对方的动作制止了他的想法。
一根半米长的枪管正指着他生物脑所在的区域。
这是一把电磁激发的现代枪械。在后坐力推开枪口之前,它就可以射出好几发发子弹。这些子弹就如同一把不连贯的合金长矛,足够撕开他这种民用机械的外壳了。
以诺紧张得引擎发出呜呜的杂音:“莱夫先生……对不起,我……我只是没有认出你!”
他认识这个家伙。这个人名叫“莱夫”,很多年之前就因为杀人而失去了“庇护”。
失去“庇护”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这就意味着任何人杀死你都不会失去庇护。领主以及其麾下的武者,也不会阻止任何人去杀你。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你再做了任何与“戴森原则”相抵触的事情,领主才会对你发布通缉令。
也就是说,失去“庇护”并不意味着“死”,只是意味着天下第一暴力团体,就再也不会阻止其他人来杀你了。
不管是同态复仇、血亲复仇还是其他,都随意。
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生存下来的暴徒,都是有些本事的。
杀了失去庇护的人,并不会失去文明的庇护。
因此,在城市的周边,在各个聚居地里,“文明与秩序”仍旧存在。
但是,在远离城市的荒野之中,野蛮才是主题。
那些失去庇护之后,为了躲避追杀而来到荒野之中的暴徒,又在那里彼此厮杀。
然后,再抱团取暖,互舔伤口。
这就是“暴徒”。
能够在那里生存下来的暴徒,多半都是武者,再不济也懂两手武术。
这就是普通民众招惹不起的存在了。
以诺甚至认识面前的这个暴徒。这家伙义体很矮,不到1.5米高,但很敦实。他头上鲜红的“Z”标记就是他横行无忌的通行证。
他在服务站见过这个人。只不过,保留了更多生物器官的莱夫从来不跟以诺这种大型机械一起享受服务。他一般是去隔壁的另一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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