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六章 传奇定格!湖人第二王朝!(跪求订阅!) (第3/3页)
快的五年。
虽然因为诸多原因,我不得不在2003年重新思考我的未来......
但在多伦多效力的五年......
确实是我在加入洛杉矶湖人前,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
电视机前,这几年一直扮演着东部季后赛守门员角色的猛龙球迷们泪目了。
因为自打当年枫皇一走......
多伦多当地的球迷,每年最期待的比赛,便是苏枫带领他所在球队前来做客的那场比赛。
“在迈阿密,我成功率领热火打出了我个人职业生涯的第一次三连冠。
但是说实话,除了那儿的阳光与海滩之外......
我对于迈阿密并不留念。
毋庸置疑。
那支热火是一支伟大的球队。
但是与猛龙和湖人相比,我却认为那支球队缺少了一些东西。”
迈阿密,听见苏枫的演讲,莱利不由自主地便去厕所里淋了一桶冰水。
“马努是我在迈阿密效力时期的最佳拍档。
(现场球迷:那沙克呢?)
你们先别急......
沙克当然重要,但是在我看来,马努才是那支热火实至名归的二当家。
你们知道吗,在和马努一起比赛时,往往上一秒我还在想该怎么踹死他,下一秒,我便恨不得能给他亲手做第二天的早餐。”
客队球员通道内,仍然没有离去的吉诺比利一脸骄傲地挺起了自己的胸脯。
然后,邓肯、帕克、莱昂纳德便先后对着他的屁股来了一脚。
“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很讨厌马努。
比如......
他在我和聊阿根廷足球的时候。
噢,我的上帝呐!
难道马努不知道在中国,压根就没有男子足球这个运动吗?”
电视机前,中国的足球、篮球双料球迷们顿时难受住了。
因为自高俅去世后,但凡中国男子足球国家队能够争气一些......
也不至于他们连一点儿气也不争。
“说起来,沙克也是个妙人。
你们应该都知道,沙克足足比我大了6岁。
但是私下里,他却很少会干与他年纪相符的事情。
我和科比都很喜欢沙克。(现场嘘声响起)
当然,除了在催他减肥的时候。(现场欢呼声响起)”
你们都知道,沙克是个好面子的人。
所以每当他问我他是否是NBA最好的中锋时......
我总会昧着良心告诉他......
‘是的,伙计,你就是NBA最好的中锋’。(现场笑声响起)”
解说席上,与脸皮贼厚的巴克利不同,在这一刻,奥尼尔是真的想一头找块豆腐撞死!
枫哥!
当年我沙克-奥尼尔那也是为你流过血,流过汗的!
你......你怎么能这样说你那可爱的沙克弟弟?
“而在离开热火,加入湖人后......”
迈阿密,刚刚才淋完一桶冰水的莱利急了。
因为苏枫甚至就连拉里-布朗都提到了......
难道他帕特-莱利就不配苏枫稍微提一嘴吗?
“我很庆幸,我能在这八年的时间,与如此一群优秀的队友,先后拿到了六次总冠军。(掌声响起)
马克我是亲眼从一名新秀看着成长起来的。
而现在,他早已是一名全明星中锋。
当年在迈阿密,我就曾说过,拉简是唯一一位不需要我在场上替他操心防守的控球后卫。
虽然今年在总决赛里,拉简更多时间是坐在场边。
但是,我相信,没有任何一名湖人球迷会忽视拉简对于这支球队的贡献。(掌声响起)
另外,作为这支球队的主帅,泰伦也远远超乎了当年我在邀请他来执教时的预期。
在我看来,他与约翰-戴维斯一样。
都是天才型教练。”
现场,电视机前,在这一刻,卢指导与戴维斯均不约而同地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
“时至今日。
我特别想对那些曾经帮助过我,以及始终支持着我的人说一声感谢。
尤其是我的家人和所有的篮球爱好者。
因为对于篮球这项运动而言,没有球迷,篮球便什么都不是。
而对于我个人而言,如果没有我的父母和我的妻子,那我也绝不可能会走到今天。
另外,我也很感谢那些曾与我一起打出过伟大比赛的对手......
比如斯科蒂-皮蓬。
姚明。
德克-诺维斯基。
蒂姆-邓肯。
很抱歉,因为演讲时长有限,我没法逐一念出你们的名字。
但是我很庆幸,我能与你们这帮伟大的球队生在同一个时代。”
众球星们:我们可不会为此而感到半点开心!
“好了,演讲结束。
虽然我还有很多话想说。
但是在这一刻,我只想好好休息。
感谢各位的支持!
希望来年,我们还能一起庆祝!”
颁奖台上,听着苏枫的那句来年再一起庆祝,总裁马克险些就摔了一跤。
而在斯台普斯中心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科比则是一脸不满地冲苏枫说道:“我呢?你怎么一个字也没提到我?”
苏枫拍了拍科比的肩膀,“作为我最好的兄弟。
你当然得放在我退役的那一天再吐槽......啊不是!
你当然得放在我退役的那一天再感谢。”
科比皱了皱眉,道:“你发誓。”
苏枫摊了摊手:“这有什么好发誓的?”
没辙,在科比那想要杀人的目光中,苏枫最终还是起了誓方才被科比放过。
17日晚。
整座洛杉矶都沉浸在了湖人第二王朝建立的喜悦之中。
23日,在休息了数天后,在湖人制服组的精心安排下,湖人于洛杉矶举行了盛大的王朝游行。
告别14/15赛季。
恍惚中。
人们方才渐渐意识到。
那个仿佛永远也不会老去的苏枫。
将从下赛季开始。
正式迎来他告别联盟的倒数计时。
两年。
不过弹指一挥间。
在人们看来......
假如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该有多好?
如果再见没法逆转。
那就让重逢成为下一次再见。
如果重逢遥遥无期。
那就让再见成为最后一次相聚。
相聚在那年,那时,那年华。
让岁月为证。
让时光为鉴。
永远定格在那个封神于斯台普斯的传奇夜晚。
……
PS:勤奋的作者天天更新一万字,读者也只会嫌他短。但是懒惰的作者,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突然更新,读者却会对其感激涕零。想来,这就是所谓的“朝三暮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