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章 新皇诏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3章 新皇诏制 (第2/3页)

寡淡的欢呼声......

    本来依照惯例,刘承祐这新君应该进行大赦天下的,但是,对于赦免罪人以彰皇帝恩德的做法,刘承祐本身便存疑虑。

    自古以来,凡遇水旱灾祸、新皇登基、抑或是其他什么重要节日,总有大赦天下、宽宥罪犯的诏制下。仿佛,除了赦罪,便没有其他彰显君泽的手段了。皇帝的仁慈,需要用在一干罪犯身上,那对于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的普通百姓而言,他们有何好处?对于那些衔冤受害的人,又岂公平。

    对于这一点,表兄李少游似乎提前看出了他的心思,前番刘承祐自北南下东京时,针对“大赦”之事,二人还有一段简单的交流。

    李少游上呈了一篇文章给刘承祐,名为“驳赦论”,据其言,是兵部侍郎张允十多年前写的一片进奏文。刘承祐阅之,甚嘉,感觉其说到了自己的心坎儿一般。

    ......节嗜欲,务勤俭,恤鳏寡,正刑罚,不滥舍有罪,不僭杀无故,使美化行于天下,圣德闻于上......

    这几乎已经是一篇施政纲领了,虽然能自浩如烟海的卷帙之中找到许多类似的话,但文章最后一句话,完全说出了刘承祐的心声:岂以滥赦其罪,而反能救其灾乎?彰其德乎?

    虽然不知这张允实干能力如何,但至少理论上,甚合刘承祐之心,已有启用付以实职的心思。同时,刘承祐也下定了决心,不进行大赦。

    不过,不赦罪犯,何以彰德?何以显恩?与宰臣们商议过后,刘承祐决定来点实惠的。

    针对于东京,直接废除了出正税之外的一切苛捐杂税。比如出城税。在东京,无论士农工商,进城要收税,出城还要收一次税。

    另外,婚丧嫁娶,也免税。说起来都感荒诞,大汉朝廷治下,结婚要收税,办丧事抬棺出殡也要收税。

    至于乞讨税,上街税,居住税什么的,都不用细讲了,光听名称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这些,还都是去岁秋末,讨杜战急,财政举步维艰,三司使搞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