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8章 朕倒要听听你的高论 (第2/3页)
其实还不光是朱元璋的规定,实际上历朝历代都有晚婚罚款的规定。
从汉朝时期,就规定了女子嫁人的年龄,当时女孩如果超过十五岁还不嫁人,那么就要每年罚家里600钱,一直到三十岁,而三十岁以上……呃,这是默认没有嫁入的希望了,就不罚了。
唐朝时期,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子十五岁以上,若还没有婚配,也是要罚款的;到了宋朝,则越来越早,男子改为了十五岁,女子则为十三岁。
进入大明时期,大概觉得这太小了一点,于是各增加了一岁,男子十六,也就是“成丁”的岁数,而女子十四,及笄的岁数——去年朱尧娥册封为寿阳长公主并大婚就是这个年纪,今年朱尧媖册封为永宁公主并安排大婚,同样是这个年纪。
朱翊钧大婚早在万历六年,当时他才十五岁,早了一年。当时高拱还在世,他代表内阁表示过反对,认为应该十六岁大婚。但那次是两宫做主,说目的是为了早些定国本——也就是延续帝胄,内阁商议了一下,觉得既然是这样,早几个月倒也问题不大,这样才定了下来。
内阁很少就制度上面的事情对皇帝妥协,这个不必多说了,但为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内阁却没有坚持呢?因为其实在大明来说,早婚不犯法,晚婚才犯法,这事儿源头还是在于那位太祖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对于生孩子这件事可能有某种执念,总觉得多子多福,不光他自己身体力行了,在驾崩之前还有一批孩子出生,而且在执政过程中,也想法设法希望大明的人口越多越好,甚至对于和尚尼姑都不放过。
譬如说,他曾下令:男子二十岁以上都不可以出家当和尚。
这是为何?因为在大明建立初期,国家经济萧条,很多地方地大物博却没有人去开发,这时候就需要禁止那些青壮年的男人去当和尚,不事生产,而是去下田劳作,为的就是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
而且众所周知,出家之后,就不会存在生育,就会减少人口的增长,因此就让他们在二十岁这个最好的年龄段,积极为国家创造人口。
当然,这只是对于男性的制度,然而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情,光有男人不顶用,还得有女人才行,因此朱元璋大手一挥,又命令大明的女人在四十岁以上才可以当尼姑,四十岁的女人,依旧可以墨守成规的保守清规戒律。
结果更搞笑的事来了,这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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