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振兴北瓷 (第2/3页)
在了景德镇,其余地方名瓷虽然也都有各自的强项,但不管是论规模、论全面还是论掌握独特技艺之多,景德镇都是当仁不让的霸主。
而这位徐大匠,即便是在景德镇,也是技艺极为出众的一位。只是这位大匠有两个悲剧一是他只善于技术,而不善于经营,导致他家祖传下来的私窑明明质量极佳,但却被竞争对手挤兑得利润日薄,眼见得连祖产都要守不住了二是他只有一个独子,偏偏这个独子吃喝嫖赌五毒俱全,就是不务正业,在外头被人设局,欠了一屁股的印子钱,生生把徐大匠给搞破产了。
印子钱就是高利贷,理论上来说大明律是严禁的,但实际上这都万历朝了,大明早就已经进了中晚期,还有几条法律能正儿八经当真况且能放高利贷的人都是什么身份,哪里是他们徐家能够应付
所幸高务实的母亲张氏正好派人在景德镇物色有本事的大匠,得知这一情况,立刻打着新郑高家的名头把这件事给兜了下来巧得很,时任江西布政司左参政李纯朴高拱门生,由他出面说和,张氏把徐大匠一家欠的钱本息齐清还完,徐大匠则带着他家私窑的几个族人及弟子全部投入高家门下。
陈家兄弟因为钧窑没落已久,在乡里只能烧些普通瓷器混口饭吃,穷得早就谈不上什么大匠尊严了徐大匠更不必说,理论上他现在欠高家的钱他三辈子都还不完。
张氏出身巨商大贾之家,在做生意方面可不会讲什么人情,二话不说就把他们三位全都收为家丁了。
家丁其实就是奴仆,甚至更直白一点说,就是主人家的奴隶。
这里需要稍稍解释一下,明代奴仆又称奴婢、臧获、家奴、家僮、僮仆、家人、义男、义女、义妇等等。
大明早期,真正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俘和罪犯家属,他们的身份是法律认定的,但这种奴隶数量当然很有限。洪武时期,朱元璋曾一再颁布法令,禁止民间自的良人奴仆化,反对人身买卖,或者私债准折而压良为贱并且规定功臣勋贵和官员蓄奴的数量。
但规定只是规定,勋臣贵戚和官员们都可以找漏洞避免比如奴契上不写卖身为奴,只写被某某收为义子、义女,朝廷就只能干瞪眼高陌、高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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