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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奉旨观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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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 奉旨观政(七) (第2/3页)

报朝廷,惟湖广、铜鼓等卫,也就是所谓“路远者”则一年一报。

    朝廷每五年还要派巡按御史同按察司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制造的火器和侵欺物料的官员进行治罪,如降级或发边。

    在火器制成之后,为了保证质量,朝廷还会派内府给事中和御史等人,从兵仗局取一件样品和制成的火器进行比较,然后进行试验,合格品才能收贮,不合格的要进行重造,这样的检查每三月一次。

    后来又在西安门设置试验厅一所,对各地卫所征解入京的军器进行检查,由工部和兵部各派出员进行试验,合格的收存各用,不合格的下令重造。

    整体而言,大明的重要火器制造由工部负责管理,由内府两局制造,而支领分拔则由兵部负责。

    对于一般火器,各卫所都能生产,若有缺少或急需的,要赴部请给,由兵部计较可否,对于一般的火器分配,有一定的年限规定,分别为三年一次,六年一次,十二年一次。

    根据刘平所说,宣大每五年领一次,按例可领铜弹四万个。蓟镇那边,他只知道是三年领火器一次,顺天府是五年一次,数目方面他就不太清楚了。

    而京营春秋操演时关领的火器也有规定,在开操时间向军器局关领,停操后交还。分到各边的火器,为了保证火器不被丢失,还要将官员的姓名刻记在火器上,有的甚至还将卫所名称写上,如果损失,要进行赔偿。

    即便以高务实看来,这样的制度也已经称得上严密了,但问题就转了回来——既然制度严密,为何造出来的仍是垃圾?

    难道大明火器质量差只是发生在大明将亡的那些年,现在的火器还算不错?可是,按照与高务实有过直接交流的刘显、马芳和戚继光所述,大明的火器明明现在就已经够糟糕了啊!

    怀着一肚子疑惑,高务实干脆暂时先把制度问题放开一边,亲自在这些仓库里面选定了一批火器出来,进行现场实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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