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三十章 我必须得离开一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一百三十章 我必须得离开一趟 (第3/3页)

手机铃声都没听出来。

    刚要掏手机,就被一只大手拦住,“不准接!”

    他生气了,他是真生气了。

    天天哪来的那么多事,哪来的那么多电话,哪来的那么巧?

    章明曦小声说,“万一是什么重要电话呢?”

    陈易凛再次妥协,反正章明曦人都答应了,还怕她会反悔吗?

    “只准接电话,不准走人。”

    电话是章明泽打来的,章明曦犹豫了几秒才接起来,“喂……”

    “姐,姐,救我……”

    “我不是说了吗?以后你要被人断手断脚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她就是没想到章明泽这么给力,这么短的时间就给自己惹了麻烦。

    “等等——”章明曦刚要挂电话,听见这一嗓子,只能无奈的再次放回耳边,“你到底怎……”

    “姐,我被人冤枉了,他们把我送到警察局了,我已经满十八了,会坐牢的啊。”章明泽的声音比上次情深意切多了,章明曦还能听到他抹眼泪擦鼻涕的声音。

    也不知道这小子是演技更精湛了还是真摊上事了。

    “到底怎么回事?人家冤枉你什么了?你为什么会坐牢?”章明曦不太相信自己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弟弟能做出杀人放火的勾当。

    “他们说我杀人了,还说有人证,我这次真的会坐牢啊姐,你可得救我,我不想进去啊,进去了就全完了……”

    章明泽不顾形象的在电话那头大哭,还能听见几声不耐烦的‘哭什么哭’,章明泽还真就不敢大声哭了,小声抽搭了两声,跟章明曦在这边哭诉。

    章明曦楞了一下——还有群演?

    顺着他们的剧本慢慢捋,“那你到底杀人了吗?”

    “我没有,我真没有,你是知道的,我连条鱼都不敢杀,我敢杀人吗?”

    章明曦叹了口气,这话是实话,章明泽确实连条鱼都不敢杀,但是,这能成为证词吗?

    她能在判刑的时候跟法官说:法官大人,我弟弟连条鱼都不敢杀,更别说杀人了,他是被冤枉的,你们放了他吧。

    这得多尴尬啊?

    更何况,她是亲属,别说证词,连证人都算不上。

    “你真的在警察局?”

    “我的亲姐啊,你再不来就能接到法院的传票了,这么大的事,我敢骗你吗?这不是等着你拆穿吗?”

    章明曦心想,上次说他被高利贷追债的时候,也是挺大个事,那时候就不怕拆穿吗?

    心里计较了一下,现在不是拆台的时候,而且,万一是真的呢?

    “你在哪个警察局?”

    章明泽报了个地址,章明曦就匆匆把电话挂了,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

    “怎么了?”

    “易凛,我必须得离开一趟。”

    “章明曦!你答应过我什么?我的话对你一点影响都没有是不是,你把我……”

    “我弟弟进警察局了,涉嫌杀人,再晚点可能就得进去了。”章明曦一脸颓然,打断陈易凛的话。

    还在找"蜜恋小秘书,总裁我不从!"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 "易" 很简单!

    ( = )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