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有条件 (第2/3页)
你竟然还敢欠赌场里头的钱!前两次我我跟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就被他们关了对吧?小子骗我骗的可以啊!”
她刚说完,手就被人拉住了。
陈易凛的手心比较烫,他拉着章明曦往外面走,边走边道:“刚才尾款我已经付清了,现在跟我去签合同。”
章明泽正顾着吃饭也没注意到他们两个,他太饿了,桌子剩的东西都被他吃了,但他还是饿。
陈易凛表现的十分镇定,他去前台那里付款,让她们给章明泽填饱肚子,拉着章明曦离开。
章明曦没有说话,沉默的跟在他身后走。
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陈易凛的确帮了她,但她现在真心感谢不起来这人。
章明曦的车子被扔在了饭店外面,她的车钥匙被陈易凛留在了前台,是给章明泽留的。
章明曦坐在副驾驶上,她十分安静的看着外面,等快到陈易凛家里时才出声:“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以这种条件为理由借给我一百万。”
“不好吗?”陈易凛俊美的侧脸默默的散发着存在感,“我觉得你在还我钱的同时还得给我打理生活,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不错啊。”
感情不是像上次那样只要答应不要工资的工作几年,就能抵偿那一百万啊。
章明曦心里头有些尴尬,又庆幸自己幸好没问出来。
陈易凛说的也有道理,章明曦彻底打消了心里头的那一点点暧昧和怀疑。
陈易凛是一个人住在外面的,他买了一个三层的楼房,装修了一下就住进去。
章明曦坐在沙发上等着陈易凛,陈易凛并没有让她等多久,很快就拿了一份文件下楼了。
纸张还有些温热,章明曦道:“刚印出来的?”
陈易凛点点头,“这是一份简洁版的合同,等之后还会有详细版的。”
章明曦点点头,没再问,低头翻看手里的合同,刚翻开一页,上面硕大的四个大字,《同居合同》。
这合同名字看起来好像不太正经,章明曦有些狐疑的抬头看了眼陈易凛。
嗯,十分冷漠,十分英俊严肃,十分高不可攀,所以这是她想歪了?
章明曦手指着合同上的大字,问道:“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
“你是我的生活秘书,住在这里,简洁化一下就是同居,我这样印也没问题,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可以重新打印一份。”陈易凛垂着眼,一副对这个话题丝毫不感兴趣的样子。
章明曦手指蜷缩了一下,翻开继续看后面的合同条例。
(1)借债人在还清所有债务之前不得搬出债主家。
(2)借债人做事之前得询问债主是否可以。
(3)借债人不得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入债主家。
(4)借债人不得无故失踪,要做事必须得经过债主同意。
(5)……
章明曦看着后面多达二十条的行为规定,眼角抽了下,这还算是简洁版?
“看清楚了就签字。”陈易凛在旁边淡淡的催促道:“看不看有什么区别,反正你都是要签字的。”
章明曦勾起的嘴角变得十分勉强,最后索性不装了,沉着脸把那些规定一条条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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