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他,和她 (第2/3页)
,是我太唐突了!那么……或许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哦,对,你有自行车!对不起……那么,嗯,好吧……”他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很优雅,“你先走,oK?”
王靖露抬头看他一眼,点点头,说了声“再见”,然后逃一般地转身就走入人群。
在她身后,几个女孩子嘻嘻哈哈地喊着追了上去。
在她们身后,赵毓敏看了一眼手里精美的点心盒,耸了耸肩。
再转头看去时,王靖露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单车与人流之中,他收回目光,脸上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转身上车。
“这才是中国女性的古典美……不是吗?”坐在车里,他自己对自己说:“拥有这样古典美的传统的女孩子,才是值得去爱的,不是吗?”
…………
目送王靖露离开之后,刘强等几个人这才松了口气。
“王靖露果然没接!我就说嘛,肯定是那小子自作多情主动追来的……”
“那当然,王靖露可是谦子的女人,怎么可能为这种小白脸变心……”
“哎,对了,李谦,要不要咱们下去狠狠地揍那小子一顿,给他个教训?”
李谦抬手捂住额头,然后转过身来面对大家。
“打住,打住,你们都给我打住!”
“重申一点,跟王靖露我们是邻居,也是好朋友,但只是好朋友,我们没有谈恋爱,她也不是我的女朋友,更不是我的女人!”
“切!装吧你就,刚才紧张成那样,当我们瞎呀!”
“不过……如果你们自认为能惹得起人家的话,注意看,那可是兰博基尼哦,二十来岁开兰博基尼,不是家里很有钱,就是家里很有钱,所以,如果你们够胆子去揍那小子一顿,我绝不会反对,相反,我会为你们鼓掌欢呼……”
“切!”
“去死!”
“没有人性!”
“我是怎么可能会认识你的!”
…………
这个下午,李谦没有练吉他。
等放学的人都走掉,等整个校园突然间变得空空荡荡,他独自一人抱着吉他趴在楼顶的防护墙上,点上一根烟,慢慢地把它抽完,然后转身下楼。
…………
晚饭后,李谦运笔如飞。
前世他的字就不错,这一世也算不错,而且前后两世之间字体的区别也并不是太大,所以,当灵魂之内的两世记忆差不多完全融合了之后,他写的字越来越好,却不至于被熟悉他字体的人看出异样来。
1000字的作文,如果用电脑打字,当然轻松,但是手写就没有那么愉快了。他下午放学回到家就开始抄,吃过晚饭之后又抄了接近半个小时,这才总算是完事儿了。
他甩甩手腕,把三份作文放好。
然后,想了想,他走出卧室跟正在看电视的老妈说了一声,就换了鞋出门。
目的地,当然是天台。
结果,他才刚爬到四楼,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掏出来一看,果不其然,是王靖露发来的。只不过,或许是李谦上次说的话起了作用,这一次的短信居然不是空白的。
两个字:天台。
于是,他收起手机,就站在四楼等着。
不大会儿,三楼就响起开门声、关门声、踏踏的爬楼声。
然后,两人一个站在四楼,一个站在三楼到四楼的楼梯拐角,对视一眼之后,默契地转身上楼。
时间是晚上八点十三分,夜幕下的济南府灯火辉煌,似乎每个人的每一次呼吸,每台机器的每一次咆哮,每栋楼宇的每一次灯光明灭……都在吞吐着**和烦躁。
这样的夜里,没有一丝的风。
如果去看温度表,气温似乎并不算高,但空气却似乎是粘稠的,叫人下意识里心情烦闷。
两人习惯性地各自趴在防护墙上。
李谦以为她会用“你今天怎么出来的比我还快?”,又或者“你比我先出来,为什么不给我发短信?”之类的话来作为开场白。
但是,没有。
她持续地沉默着。
大概有三分钟――或许是一分钟,也或许是五分钟――之后,李谦扭头看着她,说:“刚才吃晚饭的时候,我爸我妈商量,说想给我房间里安一台空调,但是我反对,我更想要一台电脑,但是我爸反对,他觉得他才该先买电脑,但是我妈反对,她说要买空调……喂,就算不好笑,你也咧咧嘴好不好?”
王靖露不说话,甚至都没有扭头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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