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849章 截教教主(5000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849章 截教教主(5000字) (第2/3页)



    现在诛仙阵图、戮仙剑、绝仙剑竟然都变成了极品先天灵宝。

    整个诛仙剑阵,看起来与原版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那滔天的杀戮气息,让他们这些准圣都触目惊心。

    “不,不对……不是原版的,还是存在细微差别。”金灵圣母双目迸射出两道璀璨神光,凝视诛仙剑阵,很快就发现了一些与她记忆中的诛仙剑阵略微不同的地方。

    “确实不是原版的……但诛仙阵图、戮仙剑、绝仙剑都变成了极品先天灵宝,这没有错。现在的诛仙剑阵,其威能未必比原版的差。”

    “莫非,他自己修复了诛仙剑阵?”

    乌云仙与无当圣母,对原版的诛仙剑阵都十分熟悉,他们也都看出了现在的诛仙剑阵与原版的诛仙剑阵的一些细微差别。

    但他们却因此更加震惊。

    无论是四把先天杀剑也好,还是诛仙阵图也好,都是禀赋先天杀劫而生的先天杀器,各自蕴含着不同的杀戮真意,组合起来便是惊天动地的诛仙剑阵。

    因此,就算是圣人,想要仿制出诛仙四剑与诛仙阵图都很难……而想要仿制品所蕴含的杀戮真意接近原版,并且具有原版的威能,更是难上加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现在宁缺却做到了。

    这让人难以相信。

    “看来。掌教大老爷所选的人没错,我们截教教主之位,理应由他继承。”乌云仙轻捋着下巴的山羊胡子,感叹说道。

    “我也无意争夺教主之位。但想要成为我们截教的教主,只有诛仙剑阵还不够,必须有足够的实力,能压得住阵脚,否则,我们截教就会成为其他教派的笑话。”

    金灵圣母说着,浑身星光挥洒,星星点点,灿烂若星河,她整个人透发出一丝丝至尊至贵的气息。

    她前世是截教内门四大亲传弟子之一,在截教中论身份地位,其实比乌云仙与云霄还要高,其道行也仅仅比判出截教的多宝道人(也即是佛祖释迦摩尼,或者说如来佛祖)稍逊一筹。

    上一世,她就算死后,上了封神榜,也被封为坎宫斗姆元君,为星宿之首。

    斗母元君,这可是天地业位中,仅次至高业位的无上业位,为九大道母之一,为星宿之首,统御星神一脉,与四级大帝、五方天帝、太阳至尊、太阴主宰等天地业位,是同一位格的存在。

    这一世,转世归来后,她在恢复修为的同时,也早早重新占据了斗母元君之位。

    “不错,要成为我们截教教主,必须要足够的实力。我们截教与人教、阐教、西方教都仇深似海,其他顶尖道统,也对我们截教多有忌惮。一旦我们截教出现统一的趋势,人教、阐教、西方教必定会出面打压,其他势力也很可能落井下石。因此,我们截教的教主,必须要强,才能顶住压力。”

    无当圣母也开口道,她声音铿锵,带有一种金属质感,说话时,如有金属兵戈在交锋一般。

    她同样也不简单。

    远古洪荒封神一战中,截教四大真传弟子,多宝道人叛教加入了西方教,成为如来佛祖释迦牟尼,金灵圣母被燃灯道人偷袭击杀,上了封神榜,龟灵圣母被接引道人打散法力,后又被血海蚊道人吞噬了血肉元神,真正死亡……只有无当圣母活了下来,为截教保留了一分生机。

    后封神时代,她化身黎山老母、无生老母、无当老祖等多重身份天地间行道,这些马甲身份都在三界鼎鼎有名。

    宁缺听闻金灵圣母与无当圣母的话,便知道要做过一场,才能让这通天教主的亲传弟子心服口服。

    “乌云仙前辈、金灵师姐、无当师姐、还有云霄师姐,师弟我刚晋级准圣,对准圣的力量还不是很熟悉,不知能否到星空中向你们请教一番?”

    宁缺笑着对乌云仙、金灵圣母、无当圣母、云霄四人说道。

    四人都知道宁缺的意思,自是同意。

    他们也向看看宁缺究竟实力如何。

    宁缺五人,出现在了一角浩瀚星空中。

    “小心了!”

    乌云仙没有多客气,直接出手了。

    他眼眸中精芒一闪,突然闪电一剑击出。

    茫茫星空之中,一道剑芒划破万古时空,一闪而逝,如大道五十,遁去其一中的“一”,不可预测,无踪无迹,超脱时空,绝世犀利。

    这一剑,就连金灵圣母、无当圣母、云霄三大准圣,都难以捕捉到其痕迹,只能隐隐感应到一股锋利无匹的势向宁缺贯穿而去。

    “乌云仙前辈,上一世跟随在身边无数岁月,继承了师尊的剑道,其剑道修为,果然神鬼莫测。”

    三大准圣惊叹。

    宁缺双眼,也无法清晰捕捉到这一剑的痕迹,他现在三大体系都达到了准圣级,肉身不朽、法力无边、神通无量,对天地间的物质、能量、法则的变动,都极端敏感,远超其准圣。

    他心念一动,便发现了一把剑,赫然融入了无形的天地法则之中,在天地法则之中极速移动,向他的眉心贯穿而来。

    “有意思,遁入天地法则中的剑道,成为法则的一部分,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