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遇袭(求票) (第2/3页)
王轩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抬头前后一看,有七八个人正从两边走来,一个个右手都插在怀里,明显不怀好意。
最重要的是,感觉目标就是自己!
跑!
王轩忽然喊了一声,拉着不明所以的沈乐曼就跑了起来,二个小弟下意识地追了上来。
两侧包围的几个人一看目标要跑,猛地从怀里抽出刀来,猛地向王轩追去。
“快追,别让他跑了!”
听到身后的喊声,王轩心中一沉,刚才跑也是想试探一下罢了,没想到果然是为自己而来。
出口的方向被人堵住了,想绕出去都不可能能,电梯在身后,再说上电梯的时间也不够。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坐上车杀出去,而来人肯定不会给自己时间。
来人手中的不是普通的片刀,一看就是来要自己命的,王轩瞬间下了个决定。
“阿曼,你快跑,去取车,来接我,我顶一下!”
说着掏出车钥匙一把塞给沈乐曼,随即又想起了什么,从小弟手中抢过一个包看了一眼。
“东西都扔掉,跟他们干,别留手了,这是来杀人的!”
两个小弟也看出来今天想逃出去难了,立刻扔掉手中的东西,拔出身上藏着的短刀。
王轩把包里的一个凉鞋抽了出来,左手插了进去攥住,随后边跑边脱下身上的衣服,包裹着凉鞋捆在了自己左臂上,甩了甩十分趁手,凉鞋那厚厚的牛筋底看起来防御力就很不错。
拔出腰间的匕首,给两个小弟打了个颜色,慢慢放慢脚步。
在身后人堪堪追上的时候,王轩猛地一个刹车转身,左手档开追来人手中的砍刀,右手反握着的匕首狠狠在对方的脖颈间划过,随着一道血痕浮现,被切开大半的脖子喷涌出大量的鲜血,这人直挺挺地摔在地上,手中砍刀飞出去老远。
自从上次杀人之后,王轩好似一下就开了窍,对于如何快速杀死一个人有了很深的体会。
这可能就是有了实操经验的好处吧!
一时刹不住脚步,追来的一人刚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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