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 诉讼 (第3/3页)
杀人是随手一甩,乃是误伤致人于死。经此一改,案情急转直下对强盗大为有利,强盗杀人大案就变成了一般宵小盗窃之案,重罪经此一改变成轻微小罪。
这可是真荒天下之大谬,民告官先要挨打;两人实力相当就比谁的钱多拳头硬,这还要官府作甚?还要他这个通判做甚?石斌此时感到了奇耻大辱。
已经跟了石斌有些日子,早已知道了他的性子,许风立刻说道:“大人绝对不可擅自参与其中。若有人来击鼓鸣冤还可以,其余时候请大人明哲保身。”
这话说得石斌火冒三丈,都知道得这么清楚居然被劝要‘明哲保身’,若不是知道许风忠心耿耿,此时的石斌很想把他抽个七荤八素。
对于许风这种长期居于人下又缺乏叛逆精神的人来说,说完善法制无异于对牛弹琴,石斌也只好无奈的将他遣出去做事,留下自己一人在书房之中思索问题。
好像他这帮为匪的弟兄就没几个是真心想为祸的,几乎全是因为告官无门。
“大哥,你在想什么。”问道:“大哥,刚刚许风在念叨什么‘民告官’,这是您跟他说的吗?”
这不是明知故问,王三还是那么喜欢装糊涂,石斌笑道:“是的,贤弟。今日我听到一句很有趣的话叫‘宁可饿死,不打官司’。后来又听到了许风说的一个篡改公文的案子,并且他劝我明哲保身,刚刚就在想这些。”
“大哥,依小弟之见许风对您忠心耿耿而且所言甚是。”王三很肯定的说。
忠心耿耿,还所言甚是?没想到王三也是这个态度,这让让石斌有些泄气。
“我并未要打算将这一切推倒重来,而是想改一些太过苛刻和不平等的规矩。”
听到这些,王三才算稍稍松了口气,不过想改的那些‘太过苛刻和不平等的规矩’又是什么?
“例如民告官不必先就打一顿吧,那还告什么?若是那执法衙役受贿赂下死手,还没开庭那原告不就已经见阎王了?”
“大哥,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啊。以下犯上本来就是大罪,只要是犯上就已经有罪,和上位者是否有罪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王三很无奈的说道。
晕死,照着王三的解释是,一旦他敢改眼前这个民告官先挨打的规矩就是颠覆了地位尊卑,换言之,就至少是和整个潭州的士族做对?
虽说他顺风顺水,石斌却还没到忘乎所以的认为潭州已经到了他一言堂的地步,所以他决定退而求其次:打肯定还是要打,不过执行者是他石斌的手下。这样一来,情理法都能说得过去了。
“大哥,事情恐怕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这给石斌又是一盆冷水。
“即使是你打,那也是打,即使不残废了也是要养伤的。如今的人是饭都吃不饱,哪里来钱养伤?为了那么点钱财可没人会愿意受伤。”王三苦笑着说道。
改革法制?当然不可能,石斌自叹可笑。总不能就这么看着束手无策,此时他的脸已经憋得像苦瓜了。
“大哥,其实那些人也没你想的那么可怜。他们大多都有家族,若忍不下了就会动真的,谈判不成甚至械斗产生死伤。”
械斗?打群架?这可让石斌立刻来了兴趣。的确,这是祖宗,打群架当然是祖宗传下来的。
“你说说,这打群架结果是怎么样?难道就解决了问题?”石斌很急促的问道。
“是的,只要不死人,基本就解决了。谁的拳头硬就谁说的作数。当然,赢家也不能太过分,但事情也就算完了。”
为了一两文钱,没人会动用族人打群架。何况经商就是要和气生财,这刘老汉的确只能忍了。
但不止一两文而是一二两或者一二十两,这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矛盾如何处理呢?这种亏就吃得太让人心疼,石斌心中想到,随即便说了出来,向王三问道。
“大哥,其实你想的这些大家早有办法。你就不用操心了。”
不用操心?这个可难让他高高挂起,慢慢的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