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偷鸡贼 (第2/3页)
六岁,脸盆很大的小子,流着鼻涕和哈喇子出来,一身破旧却很干净的衣衫。
“错,是圆的。”另一个声音响起,“我爹说了,我们脚底下,就是个球。”
另一个小子走上前,看上去跟韩健同龄,个子不高,一身白衣,身上的衣衫是很细的料子,背了一把木剑,好像个游方的大侠。
阮平和司马藉,是这两个小孩的名字,也是韩健用麦芽糖结识的死党,一直到后来,都追随在他左右。
阮平是个孤儿,在襁褓时被一个教书先生收养,所以从小便掉进书袋里,他不笨,却认准死理。在韩健看来,这小子被儒家思想荼毒太深。
司马藉则大有来头,他的父亲是江都司马,一地的掌兵之将。而司马藉自小便立志,要当一个行走于天下间的剑客,因而从小便在江都城里跑,说是要“行侠仗义”。
从认识以后,三个小伙伴便经常跑出来偷玩,阮平总是之乎者也在口,令韩健烦到不能再烦。而司马藉则总是拿一把木头剑在那煞有介事地练剑,那唇红齿白的模样,活脱脱一个穿开裆裤版本的东方不败。
到七八岁时,三人已经开始结伙在江都城里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每隔一段时间,到约定好的黄昏,三人便跑到城西一个贫家农巷里,在一座用篱笆结成的栅栏外,老远便见到一只大黄狗“旺旺”叫。三人见到大黄狗也不怕,直接穿过栅栏,韩健一块肉骨头扔上前,大黄狗马上叼起,还很谄媚地摇摇尾巴。
“嘿,大黄又健壮了。”韩健摸摸大黄狗的脑袋,大黄狗尾巴摇的更欢。
司马藉则跑到院门口的鸡笼口,打开鸡笼一把将里面的鸡给提了起来。此时的司马藉虽然只有八岁,却已经小有身手。
韩健见“猎物”到手,挥挥手招呼一声:“撤!”
一边的阮平瞪大眼道:“这……要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可怎么办?”
韩健直接踹了阮平一脚,来偷鸡,还管是不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鸡冠长到鸡肚子上去了,认不出是只公鸡?
等三人出了篱笆,兴高采烈要逃走,大黄狗还一边啃骨头一边摇尾巴,像是在欢送三个老朋友。
韩健像是想起什么事,脚步一停,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袋子,扔进院子里。
等他们跑出来,还没到巷口,便听到一个泼妇般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又是哪个杀千刀的来偷鸡?”
听到这声音,三个小子脚步一溜烟跑到河边的树丛里,找来柴火,拿起匕首和火折子便要烧烤。
“司马,你打水和泥,阮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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