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兴云庄 (第2/3页)
来教主也应该清楚。”
严涉沉吟片刻,道:“可是小李探花故居?”
上官金虹点了点头,盯着严涉道:“不错。据我得到的消息,近些日子,有人看到他出现在那附近。”
严涉神情不变,笑道:“看来一场好戏要开始了。”
……
兴云庄,一个传奇的地方。
这座庄园原本姓李,叫做李园,它的主人,三代内出过七位进士,三位探花,其中还有位惊才绝艳,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煊赫一时。
后来它姓了龙,成为了武林中一处著名之地,也曾风云汇集,江湖瞩目。
但现在,它已凋敝了。
在数个月前,此地发生了一场大事,随后它原本的主人被后来的主人送上了前往少林的马车,然后少林之中发生了一场震惊天下的巨变。
于是此地后来那位姓龙的主人也消失了。
此后,这宅院就突然沉寂了下来,它两代主人忽然间就变得消息沉沉,不知所踪。
于是江湖间就有了种可怕的传说,都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凡是到过这里的人,无论他是高僧,是奇士,还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只要一走进这大门,他们这一生就不会有好结果。
现在,这里白天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只有后园小楼上的一盏孤灯终夜不熄。
小楼上似乎有个人在日日夜夜地等待着,只不过谁也不知她究竟是在等待着什么……
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色,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虽然明知这弄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他当然是寂寞的。
有时他也会遥望那巨宅小楼上的孤灯,自嘲地默想:“小楼上的人,纵然锦衣玉食,但她的日子也许比我过得还要痛苦寂寞!”
不久之前,黄昏的时候,这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其实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长得也并不特别。
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但看来却很憔悴,终年都带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
他实在是个很平凡的人。
但孙驼子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他有许多与众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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