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他来过 (第2/3页)
车,主仆两人去了不远的道观,她信三清,她想临死前去跟天尊说说话,求天尊让她下辈子投个好胎,再活得长命些,不要再跟这辈子似的,就二十四岁,连三十都没撑到。
离开时,她见到了小公爷。
小公爷远赴北疆平叛,途径这道观,就进来歇歇脚。
彼时两人都很意外,他乡遇旧人,虽不是故知,但也玄妙。
顾云锦甚至暗悄悄想过,这是不是天尊在暗示她,她下辈子能跟小公爷这样含着金勺落地,显贵一生?
哪里知道,才过了三天,就被扔回了十年前。
她还是她,显赫权贵梦跟她没任何关系。
说白了,顾云锦死前见过的最后一个外人,就是小公爷了。
这会儿突然听见他的名号,顾云锦还颇有几分感慨。
只是,徐家这又是怎么回事?
侍郎的官位不算低,以徐砚的资历,他算是爬得快的了,但在官宦满地的京城,一个侍郎实在不够看。
徐家入官场不过十几年,别说是宁国公府了,其他侯府、伯府,徐家都没套上近乎。
反倒是杨家那儿,凭着些旧黄历,人脉宽广些,但也广不到宁国公府。
徐砚到底是怎么抱上一根这么粗的大腿的?
顾云锦想不明白,问念夏道:“昨日府里设宴,宁国公小公爷来了?”
念夏瞪大了眼睛:“奴婢不晓得,等回府之后,奴婢去打听打听?”
顾云锦点了点头,但她心中已经有答案了。
小公爷应当是来了的。
昨日梦境里,她梦到的那双乌黑的、带着几分关切的眼睛,分明就是小公爷的。
在道观相遇时,小公爷的左眼有旧伤,疤痕不长,从眼角到颧骨,细细的一条。
而梦中的那双眼睛不带伤痕。
也正是因此差异,前几天才见过一面的人,顾云锦昨日并没有想起来。
轿子继续往北三胡同去。
顾云锦咬着水晶油包,她对徐家是有不满,但也没琢磨过要把徐家弄得身败名裂,可若是徐家抱住了这根大腿,往后越发飞黄腾达了,那还真的,叫人老不爽了!
北三胡同细长,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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