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试用型手提电脑 (第2/3页)
但在沃森看来却是一种非常具有开创性的发明创造。用惯了台式机的沃森一看之下就被迷住,就连来中国也不辞辛苦的背在身上。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个原因让沃森随身携带这台手提电脑。
首先是它的价格。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的人当初把这台手提电脑送给沃森的时候,曾说这台机器的造价高达数万美元。沃森的年薪虽然很高,但仍然被吓了一跳,如此高端而又昂贵的设备,不随身带着他可不放心。
其次跟他此次的中国之行有关。他这次是来考察学生的,为了让优秀的中国学生提前接触一下将来需要学习的领域,他觉得先让这些学生了解一下计算机是很有必要的。这可以起到刺激作用,可以把最优质的生源抢到手。
要知道这些中国学生在美国的顶尖大学可是非常抢手的,自己要是不花点心思,保不齐就会被其他大学抢走,那就太遗憾了。
但就目前的情况下来说,不管是照相机还是手提电脑,其价值还抵不上一块面包。沃森没有找到食物,不由得苦笑连连:“谁能想到我沃森居然还有这么一天?身上带着好几万美元的高端设备,却连肚子都填不饱呢。”
自嘲过后,沃森叹了口气,背靠着山岩躺下。今天走了一天的路,沃森体力消耗巨大,身体很是疲惫,没过多久他就睡着了。
“啪!”
山里的蚊子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沃森睡了不到两个钟头就被蚊子咬醒,随后跟蚊虫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月过中天的时候,沃森实在是被咬得受不了,只得站起身来回走动。如此一来蚊虫就没办法落在他的身上,自然也就不可能咬到他了。当然了,他也没办法休息了。
就这么闹腾到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沃森终于不用再忍受了,他迈开步子朝山下走去。
由于昨天休息之前他已经确定了方向,因此他倒是不用担心走错路。
往前走了约莫半个小时,沃森发现了一棵野桃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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