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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奥斯本的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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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奥斯本的不良嗜好 (第3/3页)

奋勇的接下了这个任务,拎着根木棒就冲来了上城区,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

    “对了,那个妞你借我玩两天如何,作为补偿,丽莎这几天归你了!”奥斯本将赤裸的丽莎直接推到了康拉德的身边,笑着问道。

    看着小子的架势,这种龌蹉事情已经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在他们这种顶级二代眼中,除非是政治联姻的对象或者说是明媒正娶的女人,其他女人对他们来说都跟玩物差不多,大家没事干交换一下玩玩,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不过嘛!

    虽说康拉德已经逐渐习惯了这个世界的风俗,但是在这一点上,他还真的是有些适应不了。

    “刚才那家伙叫什么来的?”将蜷在自己怀里的丽莎给推了回去,康拉德连忙岔开话题问道。

    记得好像那家伙被罗斯带走之前报了全名来的,只是当时他没怎么注意。

    “不愿意就算了!”见到死党的表现,奥斯本知道那个叫蒂娜的估计自己是玩不到了,于是将丽莎又直接搂到了怀里。

    “那家伙叫什么威尔逊!罗斯他们非说那小子是什么好苗子,我看可未必。”奥斯本将丽莎的脑袋按到了下面,抽着凉气说道。

    “你说,那种傻子,一点头脑都没有,除了当保镖能靠块头大挡子弹外有啥用?”

    威尔逊?

    威尔逊.菲斯克?

    这名字好耳熟啊!

    康拉德骤然之间开始迅速在脑海中搜索起来。

    难怪刚才就觉得那大个子不是普通人,能在未成年的状态下一个人肉搏打翻几十个保安,这能是普通人吗?

    原来那家伙就是金并那个死胖子啊!

    威尔逊.菲斯克,一般都被人称之为金并,是几十年后正宗的黑帮大佬,据说掌握了美国四成的犯罪活动,敌人从街头英雄夜魔侠蜘蛛侠一直到X战警,虽说身份没有罗斯将军或者亚历山大.皮尔斯那么显赫,但是人家那可是真正的白手起家,完全靠自己一双拳头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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